关于公开征求《奇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为规范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管理,破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突发险情时“维修难、资金用得慢”问题,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施行)、《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意见》(新建规〔2021〕6号)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结合奇台县实际,我中心起草了《奇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目前已经具备征求公众意见条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奇台县住建局办公室。
电话:0994-7371319
传真:0994-7213551
邮箱:3473513039@qq.com
地址:奇台县东关街115号,奇台县住房综合保障中心104办公室
联系人:张爱霞
反馈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0日10:00-13:30、15:30-19:30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
《奇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