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奇台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群众、机动车停放服务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停放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立足本县实际,制定《奇台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草案)》。因当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参差不齐,部分机动车停放服务企业随意定价、乱收费等行为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及时出台新标准势在必行,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3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电话反馈意见建议请拨打:0994-7211417。
2.信函反馈请邮寄:奇台县发改委价格科(地址:奇台县八家户中街双创大厦320室,邮编:831000)。
3.传真反馈:0994-7223813。
4.电子邮箱反馈:371510221@qq.com。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