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奇台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刘兴中同志为奇台县人民医院院长、中医医院院长、妇幼保健院院长,聘期三年(2025年7月至2028年7月),免去其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冠珠同志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聘任为奇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起计算;
免去廖湘新同志奇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元同志奇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文件word格式下载:奇政任〔2025〕29号关于刘兴中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