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为奇台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级党委(党组)跟进学、法治工作部门专题学的学习机制,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政府常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十一个坚持”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坚持开展以案释法、轮值讲法14次,开展“逢九必讲·法治讲堂”13期,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分批培训各级各类干部440人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与实践者角色,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进行系统谋划,精准定位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与着力点,细化年度工作要点。35家部门、1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按时完成年度述法,以“见人见事”推动责任落细落实。县政府先后召开8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等工作,依法治县委员会2次听取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构建上下贯通、条块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服务发展大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印发《奇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府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在政府网站公示,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发《奇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关于组建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方案》,设立260万元法律顾问保障资金,整合全县6家律师事务所组建法律顾问团,采取“本地+外聘”的模式,特邀2名外地首席律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由量向质转变。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决策的前提条件,常务会议全面实行司法行政、审计前置审查、人大、政协、纪委等固定列席会议,常务会议议题、合同及协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实现司法审核全覆盖。2024年共审核各类文件、合同324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轮次,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政策性文件51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集体讨论率、备案审查合格率均达100%。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全县28个部门961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对871项办事指南进行逐一核准并及时公开,各类事项办理流程较之前压减40.16%。强化“帮代办”能力,组建“红马甲”志愿服务队,帮办代办事项62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8000余次。持续扩容“跨省通办”事项,与11个省12个区县行政审批部门建立“跨域通办”合作关系,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多地联办”的模式,办理“跨省通办”1747件。积极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受理12345热线中心转派工单5994件,签收率100%,办结率99.92%,满意率99.78%。
(二)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累计审批和备案企业项目221个。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办照即营业”、“多证合一”、简易注销等改革,累计全程电子化登记17324户,半程电子化登记281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610户。持续做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转办消费投诉举报68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万元。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累计走流程203人次,着力解决政府服务流程不优、办事不快、政策不清、体验感不强等问题57条。沉浸式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累计征集办事群众意见建议12条。推行“政银邮”合作服务模式,全县共设置41个便民网点,授权代办社保、医保及市场监督部门高频便民便企事项23项,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制定损害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案例警示通报机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检查2次,累计收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02个。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374条,行政处罚公示818条。
四、提升执法质量,构建行政执法工作格局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昌吉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组织全县529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网络培训,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29次,529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向16个乡镇增加综合执法人员编制32个,完成首轮乡镇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处罚事项的调整工作,5家赋权单位开展乡镇赋权专题培训及现场指导12场次。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内容,办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及免于处罚案件613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48项218户,占比66%以上,检查经营主体次数减少40%。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试点。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监管6次,查处涉粮违规案件6起,群众在案件办理、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了依法治理的法治根基。
(二)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探索建立人大“执法检查+法治督察”、检察院“法律监督+法治督察”模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轮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75宗,反馈问题4类72项,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已全部整改完毕,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发布政策信息2440条,收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以公开强监管、促落实。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问题,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制定《奇台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9项,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累计办理公安、市监、人社、交通、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68件,办结率100%。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定期统计、分析、评价行政机关应诉情况制度,创新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向互通”机制,出庭应诉率10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较去年同期提高53%。
五、强化法治服务,营造基层治理和谐局面
(一)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统筹法务资源依法解决问题作为第一选择。打造“金麦穗”奇台法务中心品牌,昌吉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入驻法务中心,成立集宣传、咨询、援助、纠纷多元化解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在西地镇建立首个“微法务中心”,推行“1+4+N”运行机制(“1”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4”是统筹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一体联调联动,“N”是与27家行政执法部门、乡镇各业务口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加强与吉木萨尔、木垒县、兵团奇台垦区联系对接,签订互助共建协议,实现了跨区域法律资源辐射,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942起,挽回损失1亿余元,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优化。
(二)高质量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法治政府工作重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精心组织推动涉及公安、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等领域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制定并下发《奇台县“送法进万家”全民法治大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全县16个乡镇92个村(社区)干部、村组长、村(居)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法治大培训,覆盖群众5万余人。结合全民法治大培训、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六进”、“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夜市”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48场次,覆盖群众3万余人,不断增强全县法治氛围,涉法涉诉案件明显降低。
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单位一把手法治意识还不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还需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
2025年,奇台县人民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奇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幸福奇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政府常务会年度学法计划,持续优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轮值讲法、以案释法机制,力求学法实效,筑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二)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加快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高年度报告质量,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涉法事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做好乡镇赋权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托“扫码入企”全面推行“计划外无检查”“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静默期”“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四项制度,减少重复检查,降低对企业成产经营影响。
(五)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实施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全覆盖培训和3个重点领域法制审核“大练兵”,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完善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探索“监督+”工作模式,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协作机制,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抓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情况通报、风险提示、违法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听证、调解等新程序、新机制,规范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出庭应诉“三向互通”机制运行,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工作指引,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前须制定“一案三清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化解路径清单),5日内提交争议化解方案,确保实质性化解率达90%以上。
(六)持续优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统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员、仲裁员队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案卷质量评查等手段,切实强化执业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贯彻落实好法律援助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修订执行好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
(七)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问题、需求、效能”三大导向,多措并举、协同发力,确保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队伍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推动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深度挖掘宣传法治文化,积极打造“金古城”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扩大法治文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