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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奇)应急罚〔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6-13 17:43:34 来源: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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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龙力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化品等案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处罚结果(万元)处罚机关地方编码备注
1(奇)应急罚〔2025〕9号新疆龙力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化品等案罚款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新疆龙力焊接材料有限公司91652325062052666Q
安某某5.2奇台县应急管理局8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