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报销/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材料:
参保人在本地就医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二、医保报销/城镇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材料:
参保人在本地就医购药时可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三、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材料:
参保人在本地就医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四、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报销材料:
参保人在本地就医购药时可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五、医保报销/生育保险/申请材料:
居民参保人在本地生育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职工参保人在本地生育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在出院结算后10个工作日支付;灵活就业参保人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在生育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在出院结算后10个工作日支付。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一)生育医疗费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三)产前检查费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四)生育津贴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六、医保报销/大病保险/申请材料:
参保人出院时可在医疗机构结算窗口一单式结算,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七、医保报销/慢特病/申请材料:
参保人在本地就医购药时可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结算处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向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八、医保参保与缴费/城镇职工医保/职工参保/参保材料
单位经办人线上通过互联网登录“新疆医疗保障服务平台”https://fuwu.xjylbz.cn,选择“职工参保登记”,按照操作提示办理职工参保。单位经办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止、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注: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②委托办理业务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九、医保参保与缴费/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材料
参保人线上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登陆后在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新参保、续保)”,按照操作提示办理。参保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1.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注: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②委托办理业务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十、医保参保与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参保材料
参保人线上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登陆后在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城乡居民(新参保、续保)”,按照操作提示办理。参保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中止、终止、恢复)。
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注: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②委托办理业务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医保参保与缴费/生育保险/参保材料
单位经办人通过互联网登录“新疆医疗保障服务平台”https://fuwu.xjylbz.cn,选择“职工参保登记”,按照操作提示办理职工参保。单位经办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止、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注: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②委托办理业务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转移接续/范围对象和条件
范围对象和条件:跨统筹地区流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的参保人员。
十三、转移接续/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注:跨省转移接续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移申请”,疆内转移接续选择“疆内个人账户归集”。
十四、转移接续/待遇衔接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十五、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的认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十六、转移接续/跨险种转移接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十七、家庭共济/共济对象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可以使用参保人员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八、家庭共济/共济条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9.5%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
十九、家庭共济/是否支持跨省共济
家庭共济仅支持在省内使用。参保人可通过开通“电子钱包”,填写转账申请,将个人账户中资金转入制定近亲属“电子钱包”。近亲属在省内、省外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个人自付部分可使用“电子钱包”支付。
二十、家庭共济/是否支持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家庭共济支持在省内跨统筹区使用,共济后,被共济人可在参保地使用共济金额。
二十一、家庭共济/办理材料
第一步:请授权人先在手机微信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者在支付宝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注册登录;
第二步:请授权人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第三步:请授权人点击查看承诺书并完成签名,请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点击提交按钮;
第四步:请授权人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本人的关系,点击确定按钮;
第五步:请授权人填写新增成员“姓名”、“证件号”,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即可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
第六步:请受邀人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第七步:请受邀人点击“同意”按钮;
第八步:请受邀请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身份信息,即可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
第九步:请授权人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共济账户管理”→“授权金额管理”。
注意事项:16周岁以下人员不需要同意就可进入家庭共济。
二十二、家庭共济/使用方式
使用人打开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者APP,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同时,可按照参保地提供的其他方式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二十三、医保停保退保/停保路径
(一)单位参保人员暂停参保路径。
单位经办人线上通过互联网登录“新疆医疗保障服务平台”https://fuwu.xjylbz.cn,选择“参保人员减员申报”,按照操作提示办理职工停保。单位经办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路径。
参保人线上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登陆后在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灵活就业(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按照操作提示办理。参保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三)城乡居民暂停参保路径。
参保人线上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登陆后在底部功能区选择“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灵活就业(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按照操作提示办理。参保人线下可在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基层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
二十四、医保停保退保/停保材料
(一)单位参保人员暂停参保材料(线下)。
1、单位参保人员暂停缴费所需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中止、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二)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材料(线下)。
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材料(线下)。
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中止、终止、恢复)。
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
二十五、医保停保退保/停保余额
医保停保个人账户余额即使断缴,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也不会清零,钱还在账户里。
来源:昌吉州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