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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奇台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阳光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14:05:06 来源:奇台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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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阳光招生通知

为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2025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当天,以户籍出生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流程和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10:00—7月20日20:00。家长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完成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

2.在线初审时间:7月15日—25日。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线上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请家长登陆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将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补交相关材料。

3.线下审核时间:7月26日-8月5日,各园根据学生网上报名预审情况和家长补交材料情况组织线下审核。对材料存疑的,各幼儿园要协同县房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房产资料和户籍资料进行核验确认。各园将复审结果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局审核。

4.学位确认时间:8月6日-8月10日,经核验印证资料无误的学生家长可收到幼儿园发放的小班学位确认短信和录取通知书。

5.乡镇幼儿园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5日-18日。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用幼儿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正确选择入园类型,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图片清晰可辨认,否则影响审核、派位。

2.家长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核对,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如核验时发现家长提供的印证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则该生信息不予审核,根据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各幼儿园招生名单以教育局最终审核的结果为准,幼儿园不得单独招收未经审核的幼儿,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4.需要办理转园的幼儿,待幼儿园开学后再进行办理,不在本次线上招生范围。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需准备的印证材料

网上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照片(或明确监护关系证明照片)、结婚证照片(或监护权证明资料照片)。

2.在奇台县域内城镇有房产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均为奇台县房产登记办理机构颁发)。    

3.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办理的电子居住证。

4.在我县城区租房人员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镇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资料。

5.以下情况还需提供其他印证资料:

(1)父母分户或离异的需持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确定法定监护人的判决书或具有法律效律协议书,若无法确认孩子与父母关系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2)父母死亡后监护人发生变更的需持父母死亡证明及法定监护人变更手续。

(3)祖孙三代在一个户籍上,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必须到县房管部门开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方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的片区幼儿园就读。

(4)如无法证明房产所有权,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相关证明;私人协议购买无法过户的,需出示房产预售登记证明、契税发票,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认定在该片区租住房屋。

6.现场审核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所上传的各类证件、资料的原件。

(六)招生批次

1.一批次 城户城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城镇户籍且在幼儿园片区内购买住宅(一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2.二批次 农户城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乡镇户籍(除奇台镇以外各乡镇,不含兵团)且在幼儿园片区内购买住宅(一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3.三批次 外户城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外省、外县市户籍(含兵团户籍)在本县工作并在幼儿园片区内购买住宅(一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4.四批次 城户租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城镇户口,在城镇工作并在幼儿园片区内租住他人房屋的(含廉租房),需提供监护人在本县城镇无房产证明,下同。

5.五批次 农户租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乡镇户籍的,在城镇工作并在幼儿园片区内租住他人房屋的(含廉租房)进城务工人员。

6.六批次 外户租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非本县户籍(含兵团户籍),在城镇工作并在幼儿园片区内租住他人房屋的外来务工随迁人员。

注:需在本县乡镇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在所在乡镇报名入园。片区内购房不满一年的,在片区幼儿园有学位的情况下,入学批次优先于租房或无房人员,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入学。借(寄)住他人房产的,需提供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并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县调剂入学。

(七)国家有关照顾性政策

1.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干〔2023〕3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相关政策落实。

2.建立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在家长房产不变、婚姻关系不变、监护人不变、片区内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将家庭第二个起始年级入学孩子与第一个孩子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地接送孩子难题。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执行。

三、其他情况

1.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资料,按时报名,对于不按时报名的新生,学校不能保障提供学位,对于片区幼儿园学位已满的,由教育局根据《奇台县幼儿园招生片区》学位情况统筹调剂至周边学位充足幼儿园。如有其他情况,经奇台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未尽事宜,按照《奇台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阳光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26284(教育局纪检)

0994-7221015(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