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流河镇自建房屋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及抗震不达标房屋动态复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昌州农排函〔2023〕2号)《奇台县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奇住建发〔2024〕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危险房屋安全排查和管理,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镇域立即启动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集中1月15至1月30日(15天)时间,聚焦重点地域、重点场所。行政村自查全覆盖,镇核查覆盖辖区所有行政村。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彻查彻改,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严控风险、严查隐患,坚决遏制自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艳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元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俞瑞国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绎彰 党委副书记
盛世民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王秀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王 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多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 婷 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王立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努尔买买提 副镇长
丁喜平 副镇长
刘亚奎 副镇长
丁红年 东戈壁村党总支书记
吕彩霞 塘坊门村党总支书记
焦少栋 洞子沟村党总支书记
周彦军 永丰渠村党总支书记
童学娥 西戈壁村党总支书记
孙玉梅 皇官村党总支书记
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富民安居办。办公室主任由俞瑞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丁喜平担任,由王秀琴负责日常数据统计和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监督检查组由王秀文任组长,成员由镇纪委、镇安全生产办抽调,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通报、问责。
三、任务分工
(一)东戈壁村
责任人:丁红年、村“两委”成员
指导组组长:俞瑞国、努尔买买提・阿布地热木
指导组成员:丁妮、刘羽军、古丽菲亚、艾力西尔、张月俊、海丽齐罕、张九明、王明文、艾比班、
(二)西戈壁村
责任人:童学娥、村“两委”成员
督导组组长:杨多元、丁喜平
指导组成员:王成、王国成、彭程、古力孜亚、阿散别克、苏普热、张金
(三)永丰渠村
责任人:周彦军、村“两委”成员
指导组组长:王绎彰
指导组成员:禹涛、孜比拉、周梦君、唐玉佳、王秀琴
(四)皇宫村
责任人:孙玉梅、村“两委”成员
指导组组长:王秀文、徐婷
指导组成员:古力阿亚提、许金锦、张蕾、方志忠、汤晓云、冯爽
(五)塘坊门村
责任人:吕彩霞、村“两委”成员
指导组组长:盛世民、刘亚奎
指导组成员:衡思懿、顾欢、唐培军、汪磊、李泽群、杨建婷、范杨阳、达尼尔、张宏军
(六)洞子沟村
责任人:焦少栋、村“两委”成员
指导组组长:王莎
指导组成员:李俊婷、汪晓军、杨东哲、刘学军、付有新、周平、乔艳云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1月17日―1月31日)。各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动员部署立即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再复核工作,集中组织安排工作力量开展自建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已掌握的自建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线索上报镇政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在此阶段形成专项整治措施,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故,并建立一户一档。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密盯防、扭住不放,采取停产停业、撤离人员等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1日―4月30日)。各村对排查出的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重大隐患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对隐患问题要举一反三,对整治完成的安全隐患要实施动态监管,坚决遏制同类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发生蔓延,坚决防止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巩固阶段(2024年5月1日―5月10日)。各村要建立准确的自建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销号台账,积极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完善属地自建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碧流河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各村要结合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排查整治重点、力量组织、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尽快组织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压实排查整治责任。要严格落实各村监管责任,落实时限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周密部署,逐一逐栋排查,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不留死角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面向社会广大群众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广泛宣传自建房及农村房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内容,全方位收集有关安全隐患房屋的举报、信访信息,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引导工作,避免新的房屋安全问题产生。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责任,畅通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问题举报渠道,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五)落实长效管理。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对隐患问题要举一反三,对整治完成的安全隐患要实施动态,切实细化安全检测、违建拆除、人员搬离、常态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起、清查一片、整治一类”的工作思路,坚决遏制同类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发生蔓延,坚决防止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碧流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