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5〕21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6〕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5〕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112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政〔2025〕21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6〕5号)、《关于奇台县坎尔孜乡西坎尔孜村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少民发展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奇发改项目〔2026〕119号)、《关于奇台县西地镇西地村饲料仓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奇发改项目〔2026〕110号)、《关于奇台县西北湾镇三屯村村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奇发改项目〔2026〕120号)、《关于奇台县西北湾镇头屯村农事仓储库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奇发改项目〔2026〕122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奇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奇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994-7211202
附件:奇台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表.xlsx
奇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奇台县财政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