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经营秩序,优化零售点布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零售点布局规划适用工作指引通知》(新烟专〔2024〕 15号)和《奇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规定,对奇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部分网格进行动态调整,现将优化调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网格情况
(一)新增北山华府网格,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设置3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二)新增当代名筑三期网格,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设置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三)新增昊泰·锦绣雅苑网格,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设置5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四)新增华东·荣锦庭院网格,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设置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五)新增奇台农场骆驼井社区阳光丽景小区网格,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设置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六)新增书香名邸小区网格,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设置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七)调整当代名筑二期小区网格,该网格属性为居民小区,该小区原有居民住宅180户,原网格设置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现有居民住宅414户,调整后设置3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八)调整原奇台县半截沟镇阿勒腾霍勒村网格,将该网格拆分为阿勒腾霍勒村牧民定居点上村网格和阿勒腾霍勒村牧民定居点下村网格,网格属性为村组连队,阿勒腾霍勒村牧民定居点上村网格设置4个烟草制品零售点,阿勒腾霍勒村牧民定居点下村网格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二、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线上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zwfw.xinjiang.gov.cn/)、国家政务服务网或《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
(二)申请人线下可通过奇台县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窗口或奇台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
三、咨询方式
(一)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证窗口,地址:奇台县八家户中街86号双创大厦,电话:0994-7221767;
(二)奇台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奇台县东大街12号,电话:0994-7212313。
四、申请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烟草专卖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受理机关应当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审查申请材料,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处理”。第三十四条:“烟草专卖局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因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限制无法都准予许可的,应当对先受理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五、附则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奇台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奇台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网格指导数(动态调整部分).xls
奇台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