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
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转型、引领农村发展的作用,根据新农办经函〔2025〕74号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粮油类主体为重点,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奇台县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
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6月-2025年11月底
二、项目实施地点
全县范围内。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扶持农民合作社1家,补助资金10万元,2022-2024年未享受过合作社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扶持;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应规范执行2023年1月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扶持家庭农场2家,每家补助5万元,补助资金10万元。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应纳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监测名录库系统,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种殖达到一定规模,有生产经营场所,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家庭农场应用“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
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规范建立成员账户,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实施内容。一是支持主体参与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承担大面积单产提升、率先面向小农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率先开展技术集成和模式展示、率先展示单产提升成效。
二是支持主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大新机具、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产前优先补助使用分流式平地机开展整地作业服务,产中优先补助使用行距52.5cm和株距小于16.1cm的高性能播种机、种肥分施播种机、玉米密植播种机等作业服务,与密植配套的水肥精准调控技术推广、应用滴水出苗、化控防倒伏、绿色防控、一喷多促、机收减损等;产后优先补助残膜回收等薄弱环节,鼓励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的综合性解决方案集成推广应用。积极推广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三是支持主体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
四、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补助。
五、申报资料
(一)对拟申报的服务内容提出的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规模、地点安排等)及申请;
(二)乡镇推荐的申请文件;
(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合作社提供开户信息、家庭农场提供“一码通”资料;
(四)《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
(五)合作社提供成员账户信息,家庭农场提供记账工具及记账情况资料。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5日。
(三)联系电话。0994-7225938
七、其他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学员、纳入各地人才库或辅导员名录人员所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承接项目。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