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
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72号
时间:2024年9月23日19时
险情类别 |
降水、降温、大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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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单位 |
各乡镇、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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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奇台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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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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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时间 |
9月25日至9月30日 |
天气概要 |
降水预报:25日夜间至26日夜间,奇台县大部地区小雨(中高海拔山区为雪),山区中量的雨转雪;29日,微到小雨转雨夹雪(山区为雪)。主要降水时段:26日白天。 降温预报:9月25日至26日,大部地区最低气温下降8℃左右,28日至30日凌晨,平原最低气温将将至-1~3℃;山区最低气温将降至-8~-3℃;大部地区将有不同程度的霜冻。 大风预报:9月26日夜间至27日,奇台县大部地区西北风5~6级,北部地区阵风7~8级,并伴有短时沙尘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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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
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做好降水、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工作。水利、自然资源、林草、文旅、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需强化本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叫应,指导乡镇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防范。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1.交通运输局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措施。 2.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督促企业落实防寒、防冻裂泄露等防范措施,对生活区、办公区开展防火专项排查,及时排查消除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预防地质灾害等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3.本次雨雪、降温及风沙天气对玉米成熟收晒、林果采摘、冬小麦播种、畜牧业、设施农业等有不利影响,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设施农业棚膜加固、积雪清扫及棚内增温补光等工作,排查农业大棚安全隐患;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组织做好牧区牲畜补饲、越冬牲畜棚圈、规模养殖圈舍维修加固和防寒保暖,加大应急饲草料储备;避开不利天气开展秋收秋种工作。 4.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群专监测预警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乡镇、旅游景区、矿山企业)和单位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和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重点防范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做好重要交通枢纽、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国省道、高速等路段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加强联勤联动,确保恶劣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G7、G335等重点路段因降雪、路面结冰湿滑,不具备通行条件等情况,进行短时交通管制。针对S228线,要深化联勤联动,确保灾害性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在高速公路老奇台收费站出口、华泰物流园、三个庄子红绿灯、马莲滩服务区、240 红绿灯、奇井公安检查站、108红绿灯、大泉公安检查站等8处大型车辆通行主要路段设置分流点,形成国省道大型车辆闭环处置,并利用警车带道、压速慢行的方式加强道路管控。 6.住建局要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及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城市燃气、供热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检修设备,确保降雪降温天气下的城市要素供应到位。 7.文旅局、江布拉克景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管控,根据天气变化,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人员疏散以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8.建筑、地质勘探、电力、高处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安全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防范工作;遇到降雪、大风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 9.水利局要密切关注积雪溶雪和水雨情变化,做好防范应对融雪型洪水准备工作,确保安全。 10.此次天气过程气温持续下降,各乡镇需做好防霜冻准备工作,同时,要提醒公众及时添衣保暖,预防流感等疾病。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要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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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7215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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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党办、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