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
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17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5〕9号)、《关于奇台县有机鲜食玉米加工项目(少民发展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奇发改项目[2025]92号)文件精神,经奇台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奇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994-7211202
附件:奇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表.xlsx
奇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奇台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