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奇台县2021年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奇台县2021年用水总量控制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关于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7〕266号)下达我县2020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目标
奇台县2021年社会各行业总用水控制指标52868万平方米,总量较2020年减少720万平方米,其中地表水引水总量30323万平方米(不含中水865万平方米)、地下水21680万平方米,干支两级渠道及东塘水库渗漏按20%计提损耗6065万平方米,实际可配水总量45938万平方米,其中地表水24258万平方米。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原则。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二)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一二三产统筹发展原则。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一二三产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撑。
(三)坚持总量控制、节水优先原则。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推进节水型机关、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严格实行井电双控、定额管理、退地减水、休耕轮作,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科学利用水资源。
(四)坚持行业负责、逐级分配原则。农业农村局根据计划分配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按照各类作物丰产丰收需水量,提出全县各类作物种植总体指导性控制面积,制定休耕轮作具体方案措施;自然资源局根据计划分配的林业灌溉用水总量对各类林业用水提出方案;城乡住房与建设局根据计划分配的城市绿化水量做好城市绿化浇灌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保产丰产灌溉定额制定种植和休耕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40号)文件精神,对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保留的不超过10%的集体机动地,享受与二轮承包地同等的用水政策,并将地表水用水量分解到村、组、农户,地下水用水量分解到农户和单井。
(五)坚持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原则。农业灌溉河灌区、井河混灌区用水优先安排地表水,地表水供给量不足时,科学合理提取地下水。
三、总量分配方案
(一)配水条件
1.农业用水分配范围限于农民二轮承包土地和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保留的不超过10%的集体机动地。
2.农业用水由各乡镇在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根据分配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本乡镇2021年配水方案,具体细化到地块。其他各业用水由相关单位或企业提供年度用水计划。
3.水量须控制在水利局核发取水许可证的批准范围内,不得改变用途。
4.计量点计量设备必须正常运行。
5.严格落实“井电双控”管理办法,供电公司按照水利局核算的单井取水供电指标,严格控制农业井、林业井用电量,不得随意超量,对于未经允许私自在2020年底没有办理停电手续的机电井,不予办理接电开井手续。
(二)各业用水量分配
1.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根据近年供排水公司、农村供水站和喇嘛湖梁供水站实际用水情况,计划生活用水总量2125万m3(地下水968万m3、地表水1157万m3),占总可用水量4.54%。
2.工业用水。根据奇台县工业发展和喇嘛湖梁供水站、芨芨湖供水站、各企业自备水源用水情况,综合考虑从喇嘛湖梁工业园向芨芨湖供水需求,计划工业用水总量1500万m3(地下水400万m3,地表水1100万m3),占总可用水量3.20%,较2020年增加地表水200万m3。
3.林业用水。林业、绿化用水计划总配水量7572万m3,其中:(1)城市和工业园区绿化。计划总用水量1000万m3(地下水600万m3、地表水400万m3),占总水量2.14%。(2)农田防护林、退耕还林、乡村道路绿化及其他林业用水计划总配水量6572万m3(地下水3818万m3、地表水2754万m3),占总水量14.04%。
4.畜牧业用水。根据近年畜牧养殖业用水,计划用水总量170万m3(地下自备水源井70万m3、地表水100万m3)。占总水量0.36%。
5.种植业用水。扣除生活、绿化、林业、工业等用水,预留种植业用水34571万m3,其中河灌区农业用水总量18747万m3,井灌区农业用水总量15824万m3。按照二轮承包面积分摊到各乡镇,占总水量73.86%。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长为成员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领导小组。水利局要加强用水监管,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对水资源管理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实施动态管理。供电公司要加强机电井井电双控管理。各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组建相应机构,配齐配强乡、村工作力量,以智能化计量设施运行为重点,加强日常管护,有效保证取用水程序规范有序。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节水宣传,推进节水型机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一家一户,企业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水资源紧缺的严重性,牢固树立节约用水的观念,形成节约用水的自觉意识。要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三)合理调整结构。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以水定需、合理布局,根据全县水资源状况规划农业、林业、绿化发展规模。林业配水时段为5月前、7-8月、10月后,水利局要在每轮灌溉结束后经自然资源局验收出具相关证明再分配下轮水量,确保能够有效灌溉。
(四)科学调配水量。各乡镇要按照下达的用水总量,分配到村组、农户(单井),并将分配水量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水利局进行审核备案。林业用水由自然资源局按总量对各乡镇进行再分配,水量分配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