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优抚对象身上,现对2019年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根据新民发〔2018〕10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自治区从2018年8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根据新退役军人发〔2019〕17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自治区从2019年8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1-7月每人每月1235元,2019年8-12月每人每月1435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19年全县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共计47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82000元。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季度发放的方式,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农商银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发放到补助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优抚对象如对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奇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项目主管单位)
主要负责人:刘伟东 联系电话:0994-7666686
经 办 人:俞 红 联系电话:0994-7666686
2.奇台县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王 冬 联系电话:0994-7225229
经 办 人:王慧萍 联系电话:0994-7225921
3.奇台县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许 杰 联系电话:0994-7221407
经 办 人:童艳茹 联系电话:0994-7221407
奇台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