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奇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奇台县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73年12月,2003年更为现名。主要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传染病、免疫规划、五大卫生,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公共场所以及医院消毒质量监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以及健康教育等社会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并对全县6镇9乡、6个居委会赋有业务指导的职能。近年来,随着疾控体系的不断完善,我中心的职责也从以前单一的卫生卫生防疫转变为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科学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从而达到控制疾病、促进健康、改善环境、延长人类寿命。
(二)内设机构情况
疾控中心现有编制46个,实为44人,退休职工9人。全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疾控科、综合门诊部、卫生科、检验科、性病艾滋病科、健康教育科和地方病防治科8个科室。全中心现有在职职工4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本科学历12人,大专学历20人,中专学历13人。副高职称8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15人。主要医疗仪器设备有:500mAX光机、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生物显微镜、原子吸收光光度计、酶标仪、微生物培养箱、精密度PH计、生物安全柜、肺功能仪、血球分析仪、气象色谱仪、进口全身彩超、进口听力计以及CO检测仪、数字声级计、防爆大气采样器、袖珍式温湿度计、硫化氢测定仪等十余种现场监测设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奇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71955.22元,本年支出合计7804434.71元,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71955.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8835.48元,上级补助收入687231元,事业收入2243466元,其他收入2422.74元。收入按大项分类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593元,――死亡抚恤支出6120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182728.85元,--重大卫生公共专项―470000元;3、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57637.37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7876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7804434.71,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713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42845.71元,3、住房保障支出457876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7334434.71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507547.6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86251.05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436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55200元。
(2)项目支出4700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767520.51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67520.51 元转入事业基金。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经营结余 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0。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5、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三公经费支出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用0.4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6.4万元。三公经费为本单位自筹经费。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8571955.22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6139.42元,减少0.88 % ;本年支出7804434.7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7824.79元,减少6.11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根据县国资局的安排,我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将一批报废、毁损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后又聘请中介机构(新疆宏昌天圆有限会计师事务所奇台分所)进行了审计,审计后县国资局出具了核销文件。根据核销文件奇财企(2016)205号文件,固定资产核销数为1429854.24元,2016年增加固定资产55200元,固定资产年初数为4299021.24元,年末数为2925267元。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