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小学学历 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总务室、教务室、一年级至九年级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部门决算包括: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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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本年收入20,820,967.41 元,本年支出20,587,926.81元,上年结转结余648,277.45 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75,557.75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172,719.70元,当年收支结余881,318.05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本年收入20,820,967.41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80,051.92元,上级补助收入 0 元,事业收入34,363.60元,经营收入0 元,其他收入6,551.89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本年支出20,587,926.81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4,101.05元,项目支出3,423,825.76元,经营支出0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4,540,294.36元,商品服务性支出 2,049,01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53,141.60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245,471.41 元,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 0 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 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881,318.0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49,730.35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31,587.7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51.89元,结余分配6,551.8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4,766.1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43,178.46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31,587.7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0%。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 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0%。 4、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5、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奇台县老奇台镇中心学校2016年本年收入20,820,967.41元,完成预算数的110.54%,与上年同期相比减138,082.33元,下降 0.66 %;本年支出20,587,926.81元,完成预算数的109.31%,与上年同期相比减730,752.52 元,下降3.43 %。增(减)的主要原因:所有从教育局拨付的资金在应付款中支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义务段无三公经费。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学校严格按预算执行收支,项目支出342万元中331万元为化解债务支出经费,减轻了学校负担。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