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在准东开发区的规划、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代表我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做好服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85,538.98元,本年支出合计4,211,515.64
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85,538.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4,573.55元,其他收入965.43元,收入按科目名称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928410.03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113.2元;3、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46531.69元, 5、其他收入―利息收入965.43;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1654元;7、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3071864.63。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4,211,515.64。
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352.1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13.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531.69元;住房保障支出101,654.00元;债务还本支出3,071,864.63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39651.01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63,934.92元;2、商品服务支出61,194.09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4,522.00元。项目支出3,071,864.63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3,071,864.63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39859.1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859.18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82.5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3882.52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9901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60.53 %。下降主要原因: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压各项开支。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01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60.53 %;4、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5、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4184573.55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993956.88元,增长251.46% ;本年支出4,211,515.64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990021.82元,增长244.7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债务还本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201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项目支出3,071,864.63元,用于还2008年在芨芨湖奇台县准东煤电煤化工业园区修建的应急供水工程及办公楼工程所欠工程款,这批工程款有效的解决了当时拖欠的工人工资 。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