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委党校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自治区、州关于党校事业发展。
2 主要职能。培训全县党员干部,培训中青年干部人才。
3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
(二)内设机构情况
1、党校内设4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财务室。
2 、机构情况。全额事业单位1个
3、人员情况:编制17个。在职15人,退休1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党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二部分 奇台县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0,076.89元,本年支出合计2,220,076.89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0,076.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9439.7元,其他收入637.19元,收入按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2、教育支出2,120,076.89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220,076.89元,支出项目按性质和经济分类:人员支出1,744,139.7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5,937.19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220,076.89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522,378.7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6,937.1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761.00元,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0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5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经营结余 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6,846.5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83.2 %。增长主要原因: 本年有支付2015年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4,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21.3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46.5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143.12 %,增长主要原因: 本年有支付20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 5、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2,220,076.89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0,045.89元,增长7.25 % ;本年支出2,220,076.89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0,045.89元,增长7.25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办公经费增加,人员及调资增加;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19,439.70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9,883.00元,增长9.9%;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19,439.70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9,883.00元,增长9.9%。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办公经费增加,人员及调资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2016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奇台县委党校在2016年财务工作能做到资金管理无违纪现象及时上报财务数据及工资,社保,医疗,养老。财务工作按要求按规范制度秉公办事,配合领导抓廉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且无超标现象。2016年党校财务工作优质保量正确无误上报财政。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