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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奇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05 13:40:01 来源:奇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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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奇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资质,操作是否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是否合规,对医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全县范围内无证非法行医的查处工作。
  4.负责全县范围内728种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查发证、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等,并现场监测。
  5.负责全县范围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监管工作,包括新建或扩建二次供水的审查和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6.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范围内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8.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9.对消毒产品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11.对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12.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由于人员编制较少,未设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第三部分 奇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01502.88元,本年支出合计1401502.88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0150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1502.88元。收入按项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监督机构1209179.87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402.4元;3、医疗保障支出67645.6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9785.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859.72元;4、住房保障支出88275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1401502.88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监督机构1209179.8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402.4元;医疗保障支出67645.6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9785.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859.72元;4、住房保障支出88275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5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0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1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1401502.88,完成预算数的100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1401502.88(全部为基本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1401502.88(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29947.88(基本工资370967元、津贴补贴510508元、奖金122229元、其他社会保障费89841.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402.4),商品服务支出17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555(住房公积金88275元、冬季取暖补贴8280)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奇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