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内设机构情况
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民行科、控申科、监所科、公诉科、侦监科、 研究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奇台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46,957.68元,本年支出合计9,246,957.68元,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46,957.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6,957.68元,收入按大项分类;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支出6005027.98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21954元;3、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402683.1元,4、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177103.6元;5、其他检察支出2000000元;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0189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支出9,246,957.68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8005027.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786.7元;住房保障支出640189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246,957.68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014299.21元2、商品服务支出1566715.07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65943.4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经营结余 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6.3,377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15 %。增长主要原因: 办案量增加。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377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15%, 4、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 5、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9,246,957.68元,完成预算数的94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4003.59元,减少2.1% ;本年支出9,246,957.68元,完成预算数的94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4003.59元,减少2.1 %。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6715.07元,比2015年增加190502.58元,增加13.84 %。主要原因是:办案量增加,运行经费增长。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