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2016年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05 21:10:58 来源:奇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2016年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区、州、县人民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产业园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相关配套优惠政策,级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管理产业园的投资项目,并为产业园企业做好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工作,以及签约、意向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3、负责产业园(矿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并负责产业园(矿区)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产业园(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情况

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据奇党发[2011]62号批文,石材产业园、党工委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区管理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27458.87元,本年支出合计5227458.87.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2745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6233.79元,其他收入1225.08元,收入按科目名称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1760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2647.4元;3、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108907.86元,4、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行政运行2118683.38元; 5、其他收入―利息收入1225.08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5453元;7、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2544542.15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5227458.87,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47.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907.86元;住房保障支出195453.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119908.46元;债务还本支出2544542.15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00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506916.72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098538.642、商品服务支出194525.08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3853元。项目支出2720542.15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00元;2、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2544542.15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3559.94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73.25 %。下降主要原因: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压各项开支。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5162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3.9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97.9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77.75 % 4、公务用车购置数 1(辆),5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5227458.87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18593.11元,增长92.98% ;本年支出5227458.87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18593.11元,增长92.9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债务还本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该单位纯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2016年,园区项目建设支出2544542.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4542.15元,这些资金投入园区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园区发展环境大为改善,园区形象得到有效提升,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全面推动“幸福员工・和谐园区”的深入开展,让园区务工人员生活的安心、舒心、放心、更有信心。我们将着力打造“厂区公园化、园区景观化”的生态示范园区,提高了人们生活幸福指数。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奇台县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