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及所属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编办字[2003]140号)文件精神,我局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本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和经济违法行为。
4、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并对开办各类交易市场及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管理。
6、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7、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9、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承办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奇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奇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规格为科级,内设7个科、室即:办公室、法制科、纪检监察室、市场经济检查队、商广合同科、消保科、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五个基层工商所:城镇工商所、吉布库工商所、西地工商所、老奇台工商所、农场工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奇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10171.54元,本年支出合计8010171.54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1017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0719.76元,其他收入989451.78元,收入按大项分类;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655858.8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9259.2元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行政离退休41565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17760元;5、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462944.22元,6、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03566.32元;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9218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8010171.54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5858.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584.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510.54元;住房保障支出439218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010171.54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4837583.75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77728.7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4859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07317.86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2%。增长主要原因:13辆执法车的运行费用。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2512元,下降了7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805.86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7%;4、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8010171.54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458857.79元,下降23%;本年支出8010171.54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020719.76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20719.76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3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