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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奇台县督查室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05 22:00:37 来源:奇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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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奇台县督查室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督促检查。

2、负责州、县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的催办查办工作,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馈决策落实情况,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督查调研,提出建议。

5、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奇台县年度绩效考评责任分解方案;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评的有关工作;

7、审核确定各乡镇、各部门绩效指标,组织督查考核,综合汇总评定,提出考核定等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8、负责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管理部门提出对干部的评价意见或使用建议。

(二)内设机构情况
奇台县督查室内设1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奇台县绩效考评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督查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督查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第三部分 奇台县督查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8433.4元,本年支出合计1238433.4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84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8433.4元。收入按项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939848.46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182.2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766.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2261.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4505.6元;4、住房保障支出77636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1238433.4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93984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182.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766.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2261.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4505.6元;住房保障支出77636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914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14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1238433.4,与本年预算收入757022元相比,增加了481411.4元,增加原因:由于年初调入人员4人,4。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1238433.4(全部为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23651.4元,主要是年初调入人员4人,增加了人员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1238433.4(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1717.4(基本工资212056元、津贴补贴451392元、奖金23694元、其他社会保障费6039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4182.2),商品服务支出200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916(住房公积金77636元、冬季取暖补贴8280)。与上年相比增加723651.4元,主要是年初调入人员4人,增加了人员经费。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奇台县督查室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