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面了解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各方面的重大动态,为县委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 负责县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 承担纤维和县委办公室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印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四)负责县委的信息调研工作和县委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委系统办公自动化的统一规划协调和文秘员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五) 负责县委各种回忆的会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同志参加中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县委领导亲自进行督促检查的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做好上级党委领导和区内外兄弟地、州、县(市)党委系统领导来我县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报县委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性研究审核及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公文的核文把关。
(七)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八)负责县委办公室机关队伍建设、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县委规定,管理县委机要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情况
4个内设机构:秘书科、信息调研科、文书科、综合科。
第二部分 奇台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三、2016年部门决算主要指标说明
1 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7051.25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8787051.25元,利息收入51522.16元。
2 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奇台县奇台县委员会办公室共支出 8838573.4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0380.61元,商品服务支出4929156元,个人及家庭补助689036.8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 0 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 5 %。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机关事务局接待,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 0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2 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下降) 5 %。 4、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5、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8838573.4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51094.14元,增长41.3% ;本年支出8838573.4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51094.14元,增长41.3 %。增长的主要原因:经费支出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该单位纯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