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2016年奇台县农经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05 15:32:54 来源:奇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2016年奇台县农经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州、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事实。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农村家庭联产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和农民信访工作。

   3、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农民负担情况,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4、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农村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负责农村财务公开及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与发展。

    6、负责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农经统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

    7、负责各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服务。

    8、承办县委、人民政府、农业局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内设机构情况
   农经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办公室、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与审计办公室、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指导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奇台县农经局部门决算是本级决算。

   第二、奇台县农经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奇台县农经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7349.86元,本年支出合计1757349.86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7349.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1040.84元,其他收入6309.02元,收入按项目分类;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16.7元;2、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81724.53元,3、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33935.72元;4、农林水――农业――行政运行1273858.91元,5、农林水――农业――其他农业支出80000元,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0714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757349.86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16.7元;2、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81724.53元,3、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33935.72元;4、农林水――农业――行政运行1273858.91元,5、农林水――农业――其他农业支出80000元,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0714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757349.86元,其中:人员经费1571040.84元,日常经费186309.02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1370412.3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09.02元,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00628.5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经营结余 0万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4876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53.88%。增长主要原因:今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量大新增加了项目的车辆运行管护开支。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79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53.88%, 4、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 5、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1757349.86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2576.77元,增长15.25 % ;本年支出1757349.86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2576.77元,增长15.25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51040.84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8666.66元,增长15.02%;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51040.84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28666.66元,增长15.02%。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273858.91元,比2015年减少58955.26元,减少4.4 %。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1757349.86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2576.77元,增长15.25 % ;本年支出1757349.86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2576.77元,增长15.25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制定了《奇台县规范农村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工作方案》,《奇台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试行)办法》,《奇台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农民进城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范围、流转期限、流转方式以及流转程序,以及流转后的管理和服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农民市民化后土地经营权不流失,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目前,全县流转土地总面积为86万亩,涉及农户1.5万户,签订规范性的流转合同1.3万份,为加强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14个乡镇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2、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动员。确权试点工作涉及全县14个乡镇、60个中心村、388个村民小组、近4万户农户、200万亩土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我们前期扎实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率,目前共举办专题培训班120场次,印发工作指导手册500本,《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4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受训干部群众近3万人。二是做好入户调查及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民98年二轮土地承包情况,我局专门印制了入户调查册4万册,全面调查农户98年土地承包地块及家庭人口信息,共计入户调查3.9万户,清理土地承包档案5.2万份,入户率100%,清理档案100%;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已到位2472.6万元,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元;四是做好项目招标及外业测绘工作,全县约200万亩土地按乡镇共划分8个标段,采取委托代理招标方式,共招标有甲级资质的公司8家,其中航拍一家,测绘7家。五是建立登记簿、数据库。投资19.5万元,引进北京苍穹公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数据库,构建数据管理应用平台,此项工作14个乡镇已全部启动;六是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按一村一案的要求,严格制定确权方案,积极解决二轮家庭承包以来的历史遗留和当前确权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年初根据《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暂行)》,制定了《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对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做了整体规划,并对交易原则、交易内容、交易程序、交易办法及具体实施步骤做了要求和规定,主要方式是依托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在全县14个乡镇和60个中心村积极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用2―3年的时间,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在交易产品及内容上,主要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初始水权、农村设施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及农村重大经济事项等十大种类。交易管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签证,统一收费标准”的县、乡、村一体的“六统一”模式。产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被列入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村,根据州改革试点绩效考核要求年内完成腰站子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资格认定和制定折股量化分配方案任务。层层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树立工作目标、设计工作步骤、确定工作任务。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思路和区州提出的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了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如期完成了试点村的清产核资、成员资格认定和制定折股量化分配方案等改革任务,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进入股份制合作社成立注册阶段。截至目前,试点村经审计、评估资产总额为7768118元,负债总额为985753元,净资产为6782365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82863元,非经营性资产104500元,资源性资产5361777元,其它633225元);正式确定股民人数1871人,集体股占30%(2035180元),个人股占70%(4747185元)。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奇台县被列入自治区、自治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做好试点工作,通过反复酝酿讨论最后制订了《奇台县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并确立半截沟镇为试点乡镇。重点从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和“两权”抵押登记制度,建立“两权”抵押物处置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创新“两权”抵押贷款新产品六方面入手做好试点工作。计划年内颁发土地经营权证60本,农民住房财产权证20本,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10本,农村设施农业所有权证20本,目前土地经营权证已颁105本,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已颁75本,其余正在抓紧办理,已实现土地经营权、农村设施农业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抵押贷款1100万元。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按照州政府要求完成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3家、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二次返还15家、扎实开展“星级”合作社认定工作的绩效考核任务,结合“十百千”工程,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奇台县扶持百家“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试行)》,建立了以盈余二次返还机制为核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体系,制定了农民合作社“星级”社认定办法和评分细则。目前已完成州级示范社初审申报14家,占任务的467%,并确定丰裕、粮都、众鑫、海纳尔等15家合作社,实现盈余二次返还,完成任务的100%。其中规范提升“星级社”42家。新培育家庭农场34家。目前《奇台县鼓励农技人员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讨论稿)》、《奇台县清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讨论稿)》已制定,合作社提升健康发展行动计划正在制定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情况。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今年年初,下发了《奇台县关于强化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奇台县农村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奇台县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检查评分标准(乡镇)》、《奇台县全面取消“义务工”和“五统一”种植的通知》四个文件。对14个农牧业乡镇贯彻落实“村财乡管县监督”机制情况以及村财务收支情况、取消“义务工”和“五统一”种植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采取的措施

一是奇台县农经局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按照“基础数据精细化、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编制科学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目标,有效推进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注重政策梳理、基础数据清理、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整理等基础工作,确保预算数据编制有政策依据,数据变动有资料依据。人员经费按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按政策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财政定额控制。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中及其辅助性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九)、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十)、预算执行: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的具体实施过程,是把预算由计划变为现实的具体实施步骤。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2016年奇台县农经局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