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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奇台县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05 15:42:23 来源:奇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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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奇台县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奇台县水行政的政策措施、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2.
统一管理奇台县区域内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县水资源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调配方案,对年度用水衽总量控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水土保持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发布奇台县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权限内各类工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3.
负责奇台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县境内部门间、区域间及与兵团之间水事纠纷。
      4.
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建立和完善节水制度,负责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监督指导城乡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河库水量、水质、地下水水位、水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6.
拟定水利、水电、水产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管理和监督水利部门的国有资产,对水利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及多种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
组织编制、审查、申报全县水利、水电、水产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堆积规范;负责编审上报和实施水利基本建设及各类水利专项建设前期工作的年度投资计划。
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县内主要河流、水库的综合治理 
     8.
负责全县水利设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主要河流、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重点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和重要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管理农牧区水利、农村水电电气化、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和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工作,主管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引进和推广水利、水产科学技术;负责水利系统职工的培训工作。
     9.
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0.
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抗旱工作,负责防洪抗旱减灾工作。 
  11.
承办奇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奇台县水利局下属5家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单位3家,分别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参公)、水利工程技术服务站、奇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差额单位2家,分别为水管总站、农村供水总站。

   (三)人员编制

本局共核定公务员13名,领导职数4名,设立综合办公室、农水股等3个办公室。年末,实有人数8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奇台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383,528.29元,本年支出合计214,383,528.29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12409873.57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2409873.57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383,52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83,528.29元,收入按大项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水利支出3466564.83元;2、医疗保障支出185535.89元;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9544、债务偿还支出210634473.57元(用于南水北调水利工程)。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214,383,528.29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3466564.83元;2、医疗保障支出185535.89元;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9544、债务偿还支出210634473.57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73,654.72元,其中:1、行政单位医疗134069.53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51466.36元;3、住房公积金96954元;4、农林水行政运行1691164.83元。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2409873.57元,包括1、农林水―防汛抗旱275400元;2、其他水利支出1500000元;3、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0634473.57元(用于南水北调水利工程)。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经营结余 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5172 元,与上年同期对比降低6 %。降低主要原因:节能降耗抓好车辆管理。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172元,与上年同期对比降低6 % 4、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 5、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214,383,528.29元,完成预算数的101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079593.48元,增长543% ;本年支出214,383,528.29元,完成预算数的101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079593.48元,增长543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南水北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4,383,528.29元,完成预算数的101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079593.48元,增长543%;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4,383,528.29元,完成预算数的101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079593.48元,增长543%。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南水北调水利工程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00元,比2015年增加7500元,增加5 %。主要原因是:更新电脑等办公设备。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1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绩效管理工作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214,383,528.29元,完成预算数的101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079593.48元,增长543% ;本年支出214,383,528.29元,完成预算数的101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1079593.48元,增长543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南水北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1、当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投融资(PPP)模式启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总投资2.7亿元的白杨河水库引入社会资本完成年度投资7000万元;城乡水务一体化中心水厂、农村中心水厂及管网2项工程分别完成年度投资7800万元、3200万元。

(二)借力专项建设基金(债券)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投入。总投资2.52亿元的碧流河水库大坝填筑按期完成年度投资6000万元建设任务,大坝已填筑至60.5米,为2017年按期蓄水打下了基础。

(三)投资为历年最多。全年共开工建设重点水利工程12项,其中新建11项,续建1项,累计完成水利工程建设投资4.83亿元,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1.504亿元,其中国家9073万元,自治区5975万元。

中央投资公益性养护项目、水磨河应急防洪、等工程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农业高效节水面积完成15万亩,建设小塘坝10座;利用各项资金新建滴灌智能化面积8600亩,修建防渗渠77.74公里。总投资201万元水磨河应急防洪一期工程和总投资600万元的水磨河应急防洪二期工程完成防洪堤1348.5米计划任务;开垦河、桦树梁、桦树梁三级水电站扩容改造工程按自治区文件规定50%的要求完成投资1000万元目标任务。

(四)清洁水系行动扎实开展

1.提高水资源利用,建成水磨河反循环系统。为构建人水和谐,人水相亲的节水园林城市,我县继续加快水磨河生态建设,完成水磨河反循环及植物园引水工程管道13公里,使有限的水资源能够循环利用。

2.先建后补,加快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奇台县碧流河渠首段、吉布库河渠首至林区公路段防洪工程已列入国家十二五投资计划,新疆水利厅、财政厅以新水办规计【20128081号文批复,总投资分别为2750万、2248万元,由于国家投资没有到位,两项工程一直没有开工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逐级请示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同意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目前已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工程建设,完成堤坝填筑和削坡前准备工作。

3.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开垦河水源地和半截沟水源地保护设施的建设。

4.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强化。在强化井电双控管理、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机电井更新指标,对国有农用地1230眼农业灌溉机电井安装了超声波流量计及无线终端控制系统。根据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降低农业灌溉定额,实行土地权属性质差异化定额管理。通过对国有土地农业灌溉用水实现精确计量和远程控制管理,用电量较井电双控用电总指标减少1169KWH。全县27个地下水位自动化监测点中,七月份同时段水位对比,有14个监测点呈现上升趋势,10个监测点呈现下降趋势,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2、绩效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一是奇台县水利局的各项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按照“基础数据精细化、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编制科学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目标,有效推进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注重政策梳理、基础数据清理、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整理等基础工作,确保预算数据编制有政策依据,数据变动有资料依据。

三是奇台县水利局取得的收入全部编入预算,切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编内人员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按政策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定额控制。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中及其辅助性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九)、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十)、预算执行: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的具体实施过程,是把预算由计划变为现实的具体实施步骤。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2016年奇台县水利局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