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委组织部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安排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进行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提出乡(镇)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和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州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手续的呈报及县委管理的干部向州委组织部备案的工作。
3、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组织实施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贯彻执行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负责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6、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探索与奇台县干部队伍建设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7、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联系和组织部分拔尖人才开展有关活动;负责区、州党委组织部选派科技副职工作的协调落实。
8、负责奇台县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上述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奇台县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和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按照县委的规定,管理奇台县委老干部局。
10、负责中央为新疆选派援疆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南疆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工作。
11、负责奇台县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县人才工作;负责奇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奇台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奇台县委组织部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组织科、信息调研室。下属3个参公事业单位,即:奇台县委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奇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奇台县南疆少数民族异地挂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奇台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奇台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委组织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第三部分 奇台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10355.79元,本年支出合计6810355.79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10355.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0355.79元。收入按项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5,004.78元,其中:组织事务3,425,004.78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74.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54.8元,死亡抚恤2,52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364.2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5,465.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7,898.92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9,312元,5、农林水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60,000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6810355.79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5,004.78元,其中:组织事务3,425,004.78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74.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54.8元,抚恤2,5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364.2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5,465.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7,898.92元;住房保障支出209,312元,5、农林水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60,000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50,355.79元,其中:1.组织事务2,425,004.78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74.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54.8元,抚恤2,520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364.2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5,465.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7,898.92元;住房保障支出209,312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960,000.00元,包括: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0元(用于保障2016年换届办工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0000万元(用于保障2016年县委党代会的召开);3.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用于保障2016年村两委换届)。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22.4 %,原因是下乡调研次数增加;
4、无公务用车购置;
5、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6810355.79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本年支出6810355.79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810355.79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10355.79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6810355.79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28,926.69元(基本工资514,026元、津贴补贴1,053,088元、奖金176,000元、其他社会保障费405,657.8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154.8元),商品服务支出4,065,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1,429.1元(离休费88,437.1元,抚恤金2520元,住房公积金209,312元、冬季取暖补贴21160元)。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960,000.00元,包括: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0元(用于保障2016年换届办工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0000万元(用于保障2016年县委党代会的召开);3.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用于保障2016年村两委换届)。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