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自治区、州关于建设事业(包括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建设、住宅和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建设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县统一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经济参数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县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3、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服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4、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负责县境内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研究拟定村镇建设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5、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6、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审核、审批抗震防灾规划,组织实施抗震加固方案和抗震设防技术改造;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7、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计划;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8、指导和管理建设行业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社团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导县内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建设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住建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住建局下属12个事业单位,包括5个副科级二级局及7个股级事业单位,二级局有:有城建监察大队、房管局、环卫局、绿化局、市政处;股级事业单位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燃气供热服务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业市场管理中心、城建档案室、广场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80183971.41元,本年支出合计1080183971.41元,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0000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80183971.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368531.41元(包含政府性基金收入568049694.71元),其他收入1815440元。收入按大项分类: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6521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22442元;3、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653588.64元,4、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45479.44元;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122246.85元;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55285613.15元;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41262206.53元; 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520000元;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0309482.80元;10、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958005.38元;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130675.00元;12、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1447710.62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1080183971.41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96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068.08元;住房保障支出1,130,675.00元;城乡社区支出936,457,554.71元;债务还本支出141,447,710.62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5,400,952.93元,其中: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122,246.85元,2、行政单位医疗653,588.64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45,479.44元,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6,521.00元,5、住房公积金1,130,675.00元,6、死亡抚恤22,442.00元。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064,783,018.48元,包括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55,285,613.15元,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41,262,206.53元;3、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141,447,710.62元;4、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0,309,482.80元;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958,005.38元;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520,000.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3000000元,经营结余 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80085元,与上年同期312059元对比增加68026元,增长21.8 %,增长主要原因: 增加公务接待费43689元(上年无财政拨款安排,其他资金安排49751元),增加2辆执法车运行费用24337元。 具体情况: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43689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43689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396元,与上年同期312059元对比增加24337元,增长7.8 %, 4、公务用车购置数 2(辆); 5、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1080183971.4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81087958.74元,增加599096012.67元,净增长124.5 % ;本年支出1080183971.4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99096012.67元,净增长124.5 %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包括人员及调资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及改造力度。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78368531.4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479641814.74相比增加598726716.67元,净增长124.8%;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8368531.41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98726716.67元,净增长124.8%;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包括人员及调资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政府加大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及改造力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555元,比2015年647554元增加194001元,净增长29.9 %,主要原因是:增加2辆执法车的运行费用,部分公务车的费用由项目支出-城市环境卫生支出调入机关运行费用。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83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201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城市项目建设支出1064783018.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733323.77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68049694.71元。这些资金投入城市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巨大成效,扩大了城市规模,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有了较高的提升,城市广场、既有建筑物美化取得了重大突破。这些资金的投入,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方便了人们出行,提高了人们生活幸福指数,使人们犹如生活在花草绿荫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96733323.77元,主要用于道路、广场、桥梁、既有建筑物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对已有建筑物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其中:
1、 城市道路建设:进行9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完成总投资9846万元。
(1)、完成横西四路、纵向支五路、麦乡中街、横向支五路、
卡拉麦里东街改扩建工程(景观桥梁工程主体)、幸福南路6条道路建设工程,完成投资3532.5万元。
(2)、新增完成东风北街、古城商业街南侧规划路、卡拉麦里中路、园十三路、特变路、创业西路、健康西路7条道路建设工程,完成投资4036.5万元。
(3)、完成魁星东街、师范巷、卡拉麦里东街、迎宾路、东一路、西三路6条道路建设工程,完成投资2277万元。
2、 进行2条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完成总投资761万元。
完成吐虎玛克东街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474万元;文化西路非机动车道287万元。
3、 桥梁建设工程;完成2座景观桥梁建设工程526万元。
(1)、友好路景观桥:桥宽12.5米,完成投资354万元;
(2)、卡拉麦里东街景观桥:桥面总长38米,宽49米,完成172万元。
4、 居民巷道建设工程,完成总投资111.3万元。
完成西寺三巷等3条巷道建设工程中的2条巷道,完成
投资35.3万元。
新增完成北门菜市场南侧规划巷道、纸厂巷2条巷道,完成投资76万元。
5、东关街历史街区改造工程8903万元
完成东关街历史街区改造路面硬化,绿化、亮化及已有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8903万元。
6、5座公共厕所建设工程完成投资150万元。
7、东关街公交站亭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12万元。
8、 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04万元
已完成普查成果提交工作,此次普查总长度1000.284公里,完成普查费共计304万元。
9、 城市路灯建设工程完成投资2066万元
完成了城市14条主要道路路灯新建,6条道路路灯提升改造。完成投资2066万元。分别为:
(1)、完成魁星东街、麦乡中街、横西四路、健康东路、卡拉麦里东街、幸福南路、纵向支五路、旱码头东街、横向支五路、横三路、纵西三路、支四路西段、纵向支五路北段、西关街西延14条道路566盏路灯新建,总投资1621万元。
(2)、完成文化中路、天山北路、顺城路、东风街、师范西巷、东关街6条道路269盏路灯提升改造,总投资365万元。
(3)、完成上海路及团结路371盏路灯美化装饰,总投资80万元。
10、 夜景亮化建设工程完成投资 5296万元。
完成东关街沿街楼宇、健康路及团结路沿街楼宇、小区住宅楼等20余栋楼宇亮化工程;完成两座景观桥夜景亮化工程,北京路、健康路、团结南路等绿化带景观亮化工程,完成投资 5296万元。
11、完成满城遗址公园及靖宁河景观带等绿化工程7453.261315万元。
12、偿还2009年-201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14144.7710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568049694.71元,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541262206.53元。
(1)、水磨河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473户,征收建筑面积4.78万平方米,预计需要征收补偿资金2.35亿元。截止到目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382户,发放征收补偿资金11068.700653万元。
(2)、幸福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234户(其中:2016年涉及145户),征收建筑面积5.56万平方米,预计需要征收补偿资金1.71亿元。截止到目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12户,发放征收补偿资金7604.52万元。
(3)、文化西路金奇阳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分两个片区,其中文化西路片区,涉及被征收户107户,目前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97户,发放征收补偿资金850万元;另一个片区高速公路下行线项目古城南街段,涉及被征收户17户,目前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4户,发放征收补偿资金730万元,合计发放1580万元。
(4)、满城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139户,征收建筑面积9723平方米,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7980万元。
(5)、天和市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72户(其中:商铺131间)。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1650万元。
(6)、八家户一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132户,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24户,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3600万元。
(7)、头屯村片区(卡拉麦里东街)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39户,征收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4228万元。
(8)、金奇润泽安置小区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6户,征收建筑面积0.4万平方米,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650万元。
(9)、会馆文化园棚户区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49户,征收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3675万元。
(10)、中医院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户61户,征收建筑面积4710平方米,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3810万元。
(11)、飞机场路(第一段)棚户区房屋征收项目。该项目共涉及135户被征收户房屋及其附属物和10座蔬菜大棚,征收建筑面积22100平方米,共发放征收补偿资金8280万元。
2、环卫工人工资及环卫车辆费用20309482.8元。
县城建城区35平方公里,大街小巷分布着431名环卫工人和70名绿化工人,从事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全年工资支出1650万元,83辆环卫车主要从事县城垃圾清运、路面清扫洒水、绿化喷洒、冬季扫雪等工作,全年费用380.94828元。
3、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费958005.38元。县城污水处理厂2015年12月底投入使用,958005.38元为日常运行费用。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