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奇台县信访局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1、承担奇台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
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负责对涉及全县有关行业、系统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督办。
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信访工作。
4、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奇台县信访局不设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奇台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奇台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83687.93元,本年支出合计1183687.93元,上年无结转结余,本年也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8368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3687.93元收入按大项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24367.15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8264元,3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57753.30元,4、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5401.48元;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902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行政事业支出1024367.15元,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826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54.78元;住房保障支出67902元;
支出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83687.93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8264元,2行政单位医疗57753.30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25401.48元,4、住房公积金67902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经营结余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元,结余分配 0 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 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0元,经营结余 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 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100 %。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10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1183687.93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985.31元,增长3 % ;本年支出1183687.93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985.31元,增长3 %。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
本单位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83687.93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985.31元,增长3%;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3687.93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4985.31元,增长9%。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工资福利性支出,人员及调资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0000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