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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奇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15:43:45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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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T002/2020-0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9-18
文号 奇政办发〔2020〕2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奇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QT002/2020-0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9-18
文号 奇政办发〔2020〕2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奇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奇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共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1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8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69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制定办理方案,做好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把办理工作的责任压实、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监督办理办法及政协提案办理的相关规定,及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对口工作机构研究讨论办理工作方案,于人大、政协交办会后14个工作日内形成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经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备案,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月30日前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

三、切实提高办理质效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围绕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办成率和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办理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对于超出县域权限、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目前无法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在9月30日前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按程序审签并经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提议代表、委员解释答复。严禁承办单位层层转办、交由本系统下属单位代办。

四、推行联合办理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认真落实“三见面”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答复联名的每位代表和委员;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县下发的《分解方案》中,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共同推进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进行研究论证,拿出方案付诸实施。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明确签署“不满意”意见的,牵头单位要再行研究,重新走访代表,制定和落实办理方案,在一个月内重新答复代表、委员。

五、统一规范进行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做到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办理结果明确具体,函件格式规范统一。答复函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填写要严格实行亲笔签名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注类别(见附件),即: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列入规划逐步解决);D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各承办单位上报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函,先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审核签字,经请示分管副县长(责任领导)同意后,报送代表签字。答复函一律按后附统一格式打印,一式四份,一份送交代表,一份报送人大、政协工委,一份报送政府办公室,一份本单位存档。

为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期办理,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后,要认真清点,逐件核对,不属本单位办理的要在7日内与政府办公室联系调整。联系人:于承栋。

六、加强督办考核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督办工作。交办会后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协商制定方案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座谈、走访、答复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成率及代表、委员满意率等开展全覆盖督查。要强化联动督办,县政府办公室将积极主动参与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对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整改。今年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办理工作进行抽查督办,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理质效。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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