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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奇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1 16:53:00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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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奇台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旨在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一、出台的背景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共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1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8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69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该《通知》。

二、文件内容

(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制定办理方案,做好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把办理工作的责任压实、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于人大、政协交办会后14个工作日内形成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经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备案,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月30日前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

(三)切实提高办理质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围绕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四)推行联合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认真落实“三见面”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

(五)统一规范进行答复。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做到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办理结果明确具体,函件格式规范统一。答复函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填写要严格实行亲笔签名制。

加强督办考核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督办工作。交办会后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协商制定方案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座谈、走访、答复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成率及代表、委员满意率等开展全覆盖督查。要强化联动督办,县政府办公室将积极主动参与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对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