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大气环境重点保护区域,该区域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凡是列入高污染燃料目录的物质均属于高污染燃料。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按照《昌吉州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扩大禁燃区范围,制定该《通告》。
《通告》对奇台县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推进奇台县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范围、禁燃区管理规定、违反处罚、县区禁燃区的划定和文件生效时间等。
三、政策亮点
《通告》一方面对原有的禁燃区明确了地理边界,使执法行为做到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对具体的执法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细化,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确保禁燃区污染形势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