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教育局:
经奇台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李秋潮同志为奇台县福州中学校长,聘期三年(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含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孙倩同志为奇台县福州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免去其奇台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霍康同志为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含试用期一年;
免去颜景云同志奇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索引号 | QT001/2024-000148 | 信息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11 |
文号 | 奇政任〔2024〕5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关于李秋潮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引号 | QT001/2024-000148 |
信息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奇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11 |
文号 | 奇政任〔2024〕5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关于李秋潮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奇台县教育局:
经奇台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李秋潮同志为奇台县福州中学校长,聘期三年(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含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孙倩同志为奇台县福州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免去其奇台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霍康同志为奇台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聘期三年(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含试用期一年;
免去颜景云同志奇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