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为切实加强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按照奇财发【2021】16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20】6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3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58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上级下达文件所列分配方案,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专项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还充分发挥县级纪检、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资金监督责任,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是坚持廉洁阳光扶贫。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问责,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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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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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奇台县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项目 |
奇台县各乡镇 |
7358 |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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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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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4―7222069
奇台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