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奇台县环保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责情况(1张):《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和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自治州和奇台县减排目标的责任。执行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自治州减排目标制定全县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全县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草案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负责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等噪声超标准活动审批工作;负责在人口集中地区熔炼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实施。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7)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管理全县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编制本县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9)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自治州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环境科技发展规划、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县重大环境科技研究及环境科技活动;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0)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规划与组织指导全县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
(二)机构设置
奇台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8年3月,隶属于奇台县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奇台县环境保护局不设内设机构。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奇台县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受环保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依法行政。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承担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职责。
(三)人员编制
奇台县环境保护局编制数4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部门科级领导职数2名。奇台县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15名;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名。全局现实有干部职工26人,其中环保局3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14人,环境监测站9人。与上年比较增加3人,其中调入2人,事业单位招考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环保局决算由本级决算构成
纳入奇台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奇台县环境保护局单位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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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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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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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39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8万元,增长13.02%,支出36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77万元,增长10.14%,结余2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1万元,增长75.0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上级拨入业务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收入与预算相比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了88.33万元,增长28.91%,支出与预算相比61.26万元,增长20.0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上级拨入业务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88万元,占81.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94万元,占18.2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上级拨入业务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收入与预算相比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了88.33万元,增长28.9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上级拨入业务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上级拨入业务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当年增加3人,因此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26万元,增长8.0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1、中央环保督察上级拨入业务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增加。2、年初预算安排34万元项目支出未执行。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2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4万元,增长0.7%,当年人员增加,因此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2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4万元,增长0.7%。其中基本支出32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当年人员增加,因此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持平。
与预算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了17.61万元,下降5.18%。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了17.61万元,下降5.1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4万元,增长0.7%。当年人员增加,因此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5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预算相比减少了17.61万元,下降5.18%。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没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没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年初预算未安排。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没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年初预算未安排。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5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7万元,增长116.78%。全部为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增加的原因是州环保局拨入的监测仪器购置费及有效性审核等专门业务经费还未支付,待验收合格后付款。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奇台县环保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奇台县环境保护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年初未做一般公共预算开支“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万元,上年度经费21.6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02万元,降低41.64%,主要原因:财政经费紧张未足额拨入办公费,厉行节约。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奇台县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计划1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万元;实际采购1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44.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86万元,固定资产593.26万元,其中:房屋1188.50平方米,价值156.49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78.4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同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58.3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奇台县环境保护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本部门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