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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昌吉州奇台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1 12:33:50 来源:奇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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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昌吉州奇台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奇台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责情况(1张):《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1、主要职能(一)负责奇台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奇台县有关林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奇台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奇台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承担奇台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在内的天然林、人工林、次生林、风景林、花卉)的管理培育;负责权限内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组织实施奇台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监测和统计;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编制、审核奇台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政执法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负责木材运输证的核发;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活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用、占用林地依法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奇台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县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和花卉、风景林自然景点及林业工作站、护林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准噶尔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与保护等工程项目;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监督、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奇台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及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硅化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奇台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承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奇台县林业公安工作,管理林业公安队伍,负责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植物检疫证书的核发。

(六)研究提出奇台县林业发展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县各类林业基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拟订奇台县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规划,指导林果业生产、管理、加工和销售工作,负责奇台县林果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

(八)负责奇台县北部荒漠生态区保护和自然生态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协调地方与山区林场的关系;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奇台县林业局无下属决算单位机构情况:根据精简原则,林业局没有设置内设机构

3.人员情况:林业局行政编制6名,实有6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2名,实有2人。事业编制12名,实有1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奇台县林业局决算包括奇台县林业局本级决算无下属决算单位。

纳入奇台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奇台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41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1万元,增长4.64%,支出41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1万元,增长4.64%,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决算414.94万元与预算对比,相比增加130.15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2017年度支出决算414.94万元和预算相比,增加130.15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85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0.0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收入决算414.94万元与预算对比,相比增加130.15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1万元,占73.53%;项目支出109.83万元,占26.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决算增加了项目支出:109.83万元的债务还本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22017年度支出决算414.94万元和预算相比,增加130.15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4.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5.3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性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414.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降低)5.38%。其中:基本支出305.02万元,项目支出109.8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镇林业站建设债务还本支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发生。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4.85万元与预算对比,相比增加130.06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务还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85万元和预算相比,增加130.06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镇林业站建设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85万元。与上年393.67万元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5.38%。增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性支出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6万元,行政运行101.60万元,林业事业结构128.85万元,住房公积金22.25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9.8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5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9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9.83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84.79万元,决算数414.85万元,增加130.06万元,增加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镇林业站建设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10万元,比上年减少3.38万元,降低38.3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38万元,减少38.3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减少原因是:未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奇台县林业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补助支出2.10万元等。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奇台县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预算减少0.05万元,降低4.13%,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奇台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万元,比上年减少3.38万元,降低38.32%,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开支。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奇台县林业局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14.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85万元,固定资产370.10万元,其中:房屋6447(平方米),价值194.36万元,共有车辆6辆,价值99.2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76.4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奇台县林业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9.83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乡镇林业站建设债务还本项目,项目落实情况好。

奇台县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奇台县林业局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根据奇台县发改委2012年5月14日奇发改【2012】153号文《关于奇台县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批准立项,同意项目建设。建设地址:奇台县属十四个乡镇辖区。总建筑规模:3880.24平方米。建设期限: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

该建设项目分4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由华泰公司中标,第二标段由方正公司中标,第三标段由宏源公司中标,第四标段由天山宏业公司。

由于项目决算完成后,工程欠款109.83万元计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于2017年底分别将工程欠款拨入四大中标公司,项目实施后续债务解决完毕,各乡镇林业站有序投入运行,达到了预期效益。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213(类)02(款)01(项):指行政运行;213(类)02(款)04(项):指林业事业机构;231(类)03(款)99(项):指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