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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文化广播体育事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24-10-31 10:48:40 来源: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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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广播体育事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人人参与文化体系建设、人人共享文化建设成果”的生动局面,现结合我县文化广播体育事业发展现状,特编制《奇台县文化广播体育事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一、第十三个五年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文化广播体育工作按照“十三五”确定的工作目标,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为总基调,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最基本的健身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抓机遇、开拓创新,各项事业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2018年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16―2019年度我县江布拉克环线连续四年成功创建为“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线路”。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一是推动城区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开工建设集剧院、文化馆、图书馆为一体的旱码头文化产业园一期工程,完成了县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启动了“三馆”数字化建设,文化馆建立了数据库,开放了相关接口和功能;图书馆建立移动图书馆3个,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着力夯实乡镇(村)两级基础设施。结合2016年度启动实施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奇台县整合成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建设”为标准,对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室人员、功能性房间设置、设备、制度、文化服务制定统一标准进行全面规范。全县15个乡镇、49个行政村、11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按照标准完成整合挂牌;50个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县、乡、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齐头并进、夯实完善,为城乡均等化文化服务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三馆一站”全面实行无障碍、零门槛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建成图书馆分馆5个,图书馆通过评估定级为国家二级、自治区一级馆,“十三五”期间共接待读者16.2万人次以上,图书、期刊流通24.7万册次;文化馆完成了区、州国家一级馆评估定级工作,坚持常年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常年开办声乐、舞蹈、书画等免费培训班,开展各项公益性展览。年免费开放接待群众近4万人次;博物馆启动提升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了展厅陈列布展,2019年积极承办了自治区“5・18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活动,打造了2个具有影响力的主题展览,通过形式多样的社教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年接待参观群众6万余人次;乡镇综合文化站将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免费向群众开放,经常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基层文化服务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选树基层文化带头人87名,组建各类基层业余文化体育团队126个。精心打造恐龙文化节、城乡文艺汇演、塔塔尔萨班节、旅游美食文化节等品牌活动;以传统节庆文化活动为依托,连年举办迎新春文艺晚会、元宵节社火大赛等节庆文化活动;以“奇台大舞台”、“乡村大舞台”为载体,每年组织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竞赛活动、文化下基层演出均在100场次以上,油菜花节、海棠花节、那吾鲁孜节等一批乡村品牌文化活动逐步确立,群众品牌文化活动影响力显著提升。

(四)全民健身蓬勃发展。完善政府主导、协会组织、企业支持、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运行机制,组建各类体育协会社团13个。共举办了职工运动会2届、“江布拉克杯”户外运动大会3届、广场舞民族舞大赛2届、篮球俱乐部循联赛2届,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冬季长跑比赛、乒乓球、象棋大赛等单项体育赛事;

承办了昌吉州青少年运动会,举办了首届民间民俗传统雪地赛马、传统民族马术大赛等特色体育活动。完成全国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每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均在100场次以上。

(五)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充分发挥文化馆(古城艺术团)的文艺引领作用,积极创作各类形式艺术作品奇台歌谣《说说十九大》、《舞动的旋律》、《跳动的羽毛》等60件,参加昌吉州第十届、第十一届农牧区文艺汇演中创作的创作舞蹈《看山看水看奇台》、回族舞蹈《秀心愿》、喜剧小品《五个女人一台戏》等作品获节目一等奖;小品《扶贫》、塔塔尔族舞蹈《美丽的姑娘》、快板《美丽的家园》等作品获节目二等奖;歌曲《古城之恋》、现代舞蹈《追梦人》、小品《送礼》等作品获节目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书法创作作品在区、州大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整合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推行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四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管理方式,大力开展优秀平安文化经营场所创建。采取公布“12318”举报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落实维稳措施,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安装了与公安局联网的报警器,配备了相应的安保器械,500平米以上的KTV、网吧安装了安检门。在加大日常检查频率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全县的歌舞娱乐厅、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以及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了文化市场和谐、繁荣发展。

(七)文化产业雏形逐步形成。编制了《奇台县文化兴县战略发展规划》和《奇台县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出台了《关于加快奇台县文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南湖欢乐谷、大传播文化传媒公司等本土文化体育企业影响力稳步提升;古城商业街文化产业园、天和娱乐城、天和玉器城等本土文化经营业规模日趋壮大;奇石根雕、古玩字画、民族刺绣等为主体的手工艺品加工销售行业日渐繁荣。

(八)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完成石城子、唐朝墩遗址规划立项,并完成编制。石城子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局评审,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等待国家局评审。争取到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性设施国家计划内项目资金。完成药王庙本体保护项目。基本完成奇台县博物馆改造项目建设。完成石城子测绘。配合完成石城子古城遗址考古发掘,石城子古城遗址考古发掘入选2019中国考古十大发现。配合唐朝墩古城遗址考古发掘。配合完成白杨河墓葬群考古发掘工作。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稳步推进。《塔塔尔撒班节》被列为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4项非遗项目被列为州级保护项目,公布了第四批县级非遗保护项目17项;公布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名;奇台县文化馆为自治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塔塔尔族撒班节》保护责任单位。

(九)广播影视工作快速发展。一是媒体融合发展,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整合奇台县广播电视台、乌拉斯台广播电视发射台,组建奇台县融媒体中心。投资20万元建成82平方米的融媒体指挥调度中心,并积极推进云平台建设。整合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奇台零距离”、“奇台好地方”APP、抖音“奇台故事”、今日头条“奇台发布”、学习强国等媒体资源,以全媒体多样化传播形式运作。基本形成了“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元传播”的采编播机制,同频共振效应初步显现,打造了“影像奇台”“航拍奇台”“有声奇台”等奇台故事系列作品专栏。广电两台“新闻”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抓好重大主题、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强有力的宣传报道了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外宣成绩显著,5年内,荣获新疆新闻奖一等奖1件、二等奖1件、三等奖2件;昌吉新闻奖一等奖1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3件;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评比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1件 ;昌吉州广播电视节目评比一等奖1件、二等奖12件、三等奖9件、优秀栏目奖2件,“天南地北奇台人”-夏米力获昌吉州第六届文艺奋飞奖。二是夯实基础,事业稳步发展。新建1000平米的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工程,新增12套中央地面数字电视节目;升级改造中央综合模拟广播为数字和模拟同传广播;对奇台县广播电视台120米自立塔和乌拉斯台广播电视发射台80米拉线塔全面检修维护;完成广播电视发射机智慧云平台建设,将各发射机检测信号实时传输至区局安监中心。实施557套大喇叭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安全保障性能;对全县3950套村村通设备和43631套户户通设备进行全面及时维护,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听好广播看好电视。

二、存在的不足

(一)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参与公共文体活动人数激增,“一场四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体设施设备老化问题日益凸显,多功能、多形式的对外开放受到制约。图书馆场馆陈旧,面积及服务功能区严重不足;虽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完成了一批村和社区文化室,但一部分文化室从设计上和整体功能布局上均存在较大缺陷,乡镇村(社区)文体设施不够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与国家标准尚有一定差距。

(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还不够丰富。当前基层公共文化产品主要有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互联网、文化演出、图书等,与我县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

(三)文化产业资源分散,集约化程度低。文化产业规模小,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低,缺乏有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体育企业,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占有一定的比重,产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人才匮乏。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缺乏适应现代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文艺创作人才、文物考古鉴定人才、广播电视专业人才等短缺,非遗技艺后继乏人,乡镇综合文化站缺少懂文化的专业干事。

三、“十四五”期间文化广播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文化兴县战略,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落脚点,将创新贯穿文化、广播、体育各项工作中,坚持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快速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规范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系统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繁荣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速广播电视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增强文化竞争力,为县域政治、经济建设提供文化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全县各族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在实现群众利益、坚持群众标准上下功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全县各族群众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发展成果的享用者。

――坚持创新发展。实施文化创新战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文艺事业、传承优秀文化、做强文化产业、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奇台县优势资源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最大限度激发文化发展力。

――坚持依法行政。把维护城乡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确保文化、广播、体育各项工作安全和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统筹兼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从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握好城乡文化的统筹,公益性文化和经营性文化的统筹,主流文化与草根文化的统筹,繁荣文艺创作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城乡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的统筹,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的融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投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产业政策引导、市场培育及监管等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社会化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相结合,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三)发展目标

――系统、完整的文化发展体系全面建成。到202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规范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科学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四大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文化产品供给力显著增强,文化市场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取得新突破,使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立得住,传下去。推进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体育整体实力全面提升。加大政府对公益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体育产业扶持,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体育设施网络。逐步建立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用品销售等多门类协同发展体育产业体系。使我县努力形成体育设施完善、全民健身普及、体育产业繁荣、赛事活动丰富、体育社团活跃的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体育健身整体实力全面提升。

――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全面转型升级。加强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的顶层设计,推动广电传播模式、运营模式、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的融合发展。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出版物市场监管能力,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争取到2020年,广播电视制作播出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

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显著提高,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数字化广播电视网有效覆盖率达到100%,户户通覆盖率达到100%。新闻出版舆论引导能力、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东风工程、农家书屋管理使用上档次。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文化工作主要任务及重点。立足奇台县文化兴县战略,继续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使全县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1、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1)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把全县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奇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基层文化建设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领导责任制,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文化设施。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点鲜明、功能完善的重要文体设施,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惠及全民的原则,城区文体设施以完善“一场四馆一院”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为重点,镇村文体设施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建设为目标、“一场一屋两中心”建设为基础,突出抓好公共文体设施建设,修建和完善城乡文体活动舞台10个,着力打造便民利民的“城市15分钟文体活动圈”、“农村30分钟文化圈”。

――加快推进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县博物馆提升改造收尾工程;重新启动旱码头文化产业园一期(剧院、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全面修缮古城体育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在公园、广场、废旧厂房、库房等地方建设群众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场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规划建设2-3个冰雪(轮滑)运动场地,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完善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场地资源,因地制宜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大乡镇农牧民健身工程申报进程,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乡镇农牧民健身广场农牧区乡镇全覆盖;加大行政村篮球架、室外乒乓球台、室外健身路径的申报配发和更新力度,确保文化体育场地作用持续有效发挥。

(2)合理进行布局,全面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

依托“宽带中国”、“数字城市”和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着力推进文图两馆分馆和基层文化服务点建设。实现文化资源互通共享,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数字服务资源。

2、形成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模式,增强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1)完善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完善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建设。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为依据,制定与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奇台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县文化馆要本着“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的免费服务原则,按照国家一级馆的要求,全面推进免费开放工作的新途径。免费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并进行指导,免费举办各类文化艺术门类培训班,定期举办各类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下乡演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文化下基层演出、下基层业务辅导60场次以上;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及残障人群体开展对应的文化服务。对公众实行免费开放,组织开展艺术讲座、流动展览、交流等免费开放活动。

县古城艺术团每年完成公益性下基层文艺演出100场次;充分挖掘奇台县本土文化特色,创编一批文艺精品,每年创编精品节目8个;配合文化馆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的免费开放、免费艺术培训及下基层辅导工作,进一步繁荣奇台文化。

县图书馆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外延,提高图书馆为读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服务水平。加快馆藏文献资源建设,形成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文献资源结构。到2025年力争馆藏达到12万册,形成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文献资源结构,继续加强免费开放

服务工作,实现年均接待读者4万人次以上,图书期刊年流通6.5万册次以上。创新全民阅读活动形式,有效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网络服务优势,开展线上全民阅读活动、给基层群众提供丰富的电子图书资源,增加全民阅读参与范围,努力建设“书香”奇台,使我县综合阅读率稳步增长。规划期内建成国家一级馆。

县博物馆作为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社教功能,着力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展览陈列,做好免费开放工作作,年接待参观群众6万人次以上;争创自治区3A级旅游景点、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自治区旅游研学基地,通过申请创建各种基地,不断完善博物馆基础设施,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新的活力;打造3个以上的主题展览,引进3个以上的临时展览,不断提升布展水平,对展出文物定期进行更换,常设常新;利用好“奇台文博”公众号,引导公众关注,凝聚社会保护文物资源的共识;加强馆藏文物数字化建设,全面提高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不断提高博物馆展示宣教和传播水平;规划期内,每年不定期开展不少于20场次的流动展览;积极鼓励支持指导乡镇、村、私立博物馆(展览室)的建立,对已建成的基层博物馆(展览室)给予大力指导和支持。

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以无门槛免费开放为先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中心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等公益性服务,充分利用已建成基层服务点、电子阅览室,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确保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着力实现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四化”建设进程。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村级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社会倡导与自愿参与相结合,建立完善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组建文化体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带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志愿者队伍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建点辅导、办班培训、搭台演出、参与配合等服务模式开展文化服务。

(2)实施精品培育工程,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制定《奇台县繁荣群众文艺“十四五”发展规划》,争取设立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和群众文艺扶持资金,出台重大文化艺术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发挥县文化馆(古城艺术团)在群众文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引导业余文艺社团、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积极推进书画采风基地和影视基地建设项目,吸引疆内外知名人士来我县进行艺术创作。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丰富创作手段,拓展艺术空间,不断增强艺术表现力和竞争力。

加强文化精品创作。以“文艺精品创作六个一工程”为抓手,以“年年出新作、三年出好戏、五年出精品”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完成《疏勒城保卫战》和《旱码头》电影电视剧拍摄;打造一台具有较高艺术水准、传承本地优秀文化的大型舞台剧;推出优秀电视文艺作品3-5部;进一步发展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门类的创作和表演,催生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和浓郁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奇台特色文化成就,代表奇台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6―10个。

(3)塑造文化活动典范,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办文化”转为“管文化”,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精心培育各类演艺人才、基层文化带头人和文艺骨干,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壮大基层文艺社团,发展民间特色文艺演出团队,使社团组织和基层文化带头人成为文化活动的主体,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逐步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精品文化活动。

――打造特色品牌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文化活动内涵。巩固提升恐龙文化节、民族舞广场舞大赛、城乡文艺汇演、旅游美食文化节等特色品牌文化活动;将社火表演、新疆曲子演唱、木卡姆演唱等特色民族民俗文化活动提档升级;积极邀请疆内外知名文艺院团来我县演出,让高雅艺术走进百姓生活,引领群众文化工作。

――开展各类节庆活动,促进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重大节庆活动和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依托春节、端午、中秋及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举办迎新年音乐会、迎新春文艺晚会、元宵节社火大赛、“三八”文艺晚会、端午粽香节、中秋晚会、纳吾鲁孜节、塔塔尔萨班节、阿肯弹唱会等各具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依托已建好的文化设施、场馆,抓好“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竞赛活动”、“乡村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探索大家唱、大家乐等文体活动形式,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按照一乡(镇)一特色、一村(社区)一品牌的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让更多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切身感受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4)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增强文化市场发展活力

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强化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完善文化市场运行规则。

――建立繁荣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公开行政审批权限,实施文化市场先照后证管理,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文化市场投资环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种大众文化娱乐场所,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构建多层次文化消费市场体系。加快发展互联网文化市场,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推进上网服务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加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上网服务连锁企业的规范与管理。鼓励和引导娱乐场所向品牌化、规模化和连锁化发展。

――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多措并举,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导整改。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市监、卫生、运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实现常态化。始终坚持“堵住源头、严禁扩散、一查到底”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执法检查,封堵查禁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积极开展有线网络及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等行动,夯实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基础。全力推动将出台的《昌吉回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自助性户外(探险)运动安全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区餐饮+文化娱乐行业管理办法》等六项机制落实,重点解决“户外探险缺乏约束与规范、民宿类场所经营手续不全且难办理、音乐餐吧日常监管落实难、私自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等新业态乱象问题。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服务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装备建设、形象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初步确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格局。

(5)建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贯彻区、州、县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出台优惠政策,把文化产业纳入招商引资计划,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力争2025年实现文化产业总产值达到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以上。

――培育壮大本土文化企业。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打造文化资源转化的政策引擎和有效平台,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引导文化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努力形成有利的文化发展环境。积极扶持培育中小微企业发展。立足奇台县天和娱乐城、天和玉器城、南湖欢乐谷、大传播广告传媒公司等本土文化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引入民间资本发展,注重发挥知名文化人和知名文化经纪人的作用,以开放的思路,借助外资加快文化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实行强强联合,不断推陈出新,精心打造一流的文化产业。

――加快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立足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和“文化+体育+旅游”的发展战略,以传统文化产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发展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型文化业态,继续扩大江布拉克全国十佳精品体育旅游线路品牌影响力,努力拓展江布拉克环线的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构建文化、体育、旅游业融合发展产业链,促进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的融合发展。

(二)体育工作主要任务及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关于体育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增强全县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根本目标,加快设施建设,强化活动开展,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实现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营造出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将全民健身上升为我县发展战略。

1、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十四五”期间,对古城体育场进行全面维修,力争在县城各大广场、游园新增室外健身路径200件以上,实施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乡镇体育场馆、乡镇(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体育工程建设;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着力实现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建立一套完整、科学、长效的全民健身工程(点)使用与维护管理体系,在资金、人员、制度等各方面都有明确的保障,缓解全民健身工程(点)维护管理矛盾。

2、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出台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体育社团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增强体育社团的社会功能,并带动乡镇、村(社区)建立体育社团,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将江布拉克户外运动大会、广场舞民族舞大赛、篮球联赛等品牌体育活动办成在全州有较大影响、深受群众欢迎的大型群众性“品牌”活动(赛事);组织开展好职工、农牧民、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广泛参与的各类体育赛事及活动;积极扶持少数民族乡镇。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活动,推广健身操、太极拳、广场舞等日常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体育馆、体育场、公园及其它各类体育场地,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在全县形成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规划期内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和赛事每年10场次以上,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年100场次以上,群众体质明显提高,体育人口稳步增加。

3、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不断深化体育改革,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有关体育产业发展的金融、税收、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出台,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行各业参与体育市场开发、投资体育产业建设,使体育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1)发展多种门类的体育产业。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技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登山攀岩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户外运动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冰雪运动场地,广泛引导开展各类群众性冰雪运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2)打造有影响力的赛事品牌。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等形式举办篮球邀请赛、马术表演赛等商业赛事,积极引进疆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努力打造一批有吸引力、有特色的区域性品牌赛事。

(3)健康有序发展体育彩票销售。贯彻《体育彩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健全销售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服务和营销水平,稳步扩大市场。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和公益宣传,提高使用效益,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

(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任务及重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上升到文化发展战略的高度,建立科学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有效保护为前提,全面推进文化遗产工作。

1、建立科学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快构建政府、社会、企业等协同创新的工作体系,有效整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体系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有效开展;有效整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体系与文化产业,使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

2、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立足于保、用结合的理念,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保护和利用相统筹,在保护中加强利用,在利用中促进保护。

(1)强化文物保护力度。健全与公安、司法、工商职能部门协同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盗窃、盗卖和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维护正常的文物流通秩序。建立文物定期巡查机制和义务看护员奖励制度,强化田野文物保护力度。“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1次100%覆盖式巡查。开展重点文物巡查5次以上,区级文物巡查4次以上,县级文物巡查3次以上。

(2)做好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力度,规范馆藏文物的接收、登记、档案、数据采集等系统工作。

(3)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推进石城子、唐朝墩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继续实施石城子和唐朝墩古城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县博物馆提升改造收尾工程和药王庙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东地唐代遗址和青疙瘩烽火台保护性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利用。规划期内申报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不断加快文物保护步伐。

(4)加大政府财力投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其保护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文物保护资金所占县财政支出比例应不少于0.3%-0.5%。到“十四五”末,应达到本级财政支出的0.5%,同时应把资金投入与使用效率纳入绩效评价,建立资金使用制度,使资金使用过程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指导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做好非遗保护工作,努力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调查。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深度调查,把调查成果转化到数据库,继续完善奇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2)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建立健全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保护传承机制。“十四五”期间,争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采取命名、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到2025争取新增15个项目列入县级非遗名录,3个项目列入州级非遗名录,1个项目列入区级非遗名录。

(3)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乡镇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乡(镇)、村,开展创建特色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活动。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基地,将奇台县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在传承文化、增加就业、促进旅游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4)精心组织非遗项目的宣传推介。鼓励地方特色文艺创作,做好古城奇台传统文化的传承。推出一批以奇台县传统音乐、舞蹈、曲艺等为重大题材的演艺精品搬上舞台,进行展演;实施奇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发项目,对奇台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并集中展示。有效利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少数民族节日和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加大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规划期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每年不少于4场次。

(四)广播电视工作主要任务及重点。一是坚持科级支撑,全面提升融媒体(广播电视)宣传质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壮大主流舆论,使新闻传播力得以显著增强。二是按照县级融媒体发展要求,将奇台县融媒体中心采编播设备整体升级;建设奇台县融媒体中心采编播一体化指挥系统;整合广播电视、奇台好地方、今日头条、抖音、奇台零距离等优势资源,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做好宣传产品的生产发布,让媒体覆盖达到80%;三是加强事业建设,全面加强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加强对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应急广播系统项目;广播电视发射机房智能化安防监测改造工程;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高清化改造工程;乌拉斯台广播电视发射台自立塔及智能化监控大屏建设工程,使广播电视传播能力在5年内全面得到有效提升;四是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质量。争取项目,实施广电网络公司中心机房UPS备用电源改造工程,将广电网络有线电视升级改造,使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80%;继续巩固广播电视户户通成果。从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入手,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保障机制,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广播电视事业;五是引才育才,打造专业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制定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的优惠政策,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建立人才工作室等方式,培养全媒体专业技术人才。争取在5年内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术过硬、数量充足的全媒体专业人才队伍。

(五)人才工作主要任务及重点。以服务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引进和用好专业性强的人才为重点,以培育基层文化人才队伍为基础,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建设。

1、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确保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在文化建设资金中设立文化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扶持、激励等,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新人才引进、使用、培训和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选拔机制,积极争取人才引进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建设人才集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2、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建立与文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和奖励制度,制定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的优惠政策,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建立人才工作室等方式,培养编导、作曲、舞美、图书研究、文物鉴定、影视传媒等专业技术人才。每年选派5-10人参加疆内外培训,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开展讲座2次,每两年选拔5-8名在关键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奖励。争取在5年内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术过硬、数量充足的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专业人才队伍。同时按照干部“四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搞好干部梯队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养储备中青年后备人才。

3、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基层文化带头人、少数民族文化能人、民间艺人及文艺积极分子的辅导、培训工作,提升基层文化的造血功能。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基层文化工作者、城乡文化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扶持机制,培育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协会发展;对辖区内具有文体专长的居民进行普查登记,并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成立各种群众性文体团体、活动小组,培养社区群众文体骨干队伍,力争用五年时间,形成扎根基层农牧区的文化骨干队伍。全县基层文化带头人达到2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人以上。

(六)重点项目

1、启动旱码头文化产业园一期(剧院、文化馆、图书馆)项目续建工程。着力完善和提升县城“一场四馆一院”整体水平。

2、建设乡镇农牧民健身工程5个(七户、三个庄子、乔仁、吉布库、古城五个乡镇)。实现健身广场农牧区乡镇全覆盖。

3、实施文、图、博三馆数字化建设工程。实现县域内公共文化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

4、争取建设社区全民健身中心3个(老城区2个、新城区1个),体育公园1个。努力夯实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

5、实施村级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积极申报区州体育主管部门支持,对已建成的102个村级篮球场逐步进行维修和设施更新,更新篮球架70套、室外乒乓球台70张,确保体育场地和设施正常运行。

6、实施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和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全力提升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利用和展陈水平。

7、实施东地大庙和会馆文化的保护和旅游开发项目。进一步挖掘县域内庙宇会馆等历史文化资源,着力完善东地大庙和会馆文化产业园周边硬化、绿化、停车场建设,在对文物本体进行有效保护的基础上,让历史文化遗迹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8、实施社会足球场项目。分年度推进社会足球场普及工程,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县新建5―8块社会足球场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规划落实。把文化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将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纳入奇台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抓紧抓实。切实做到“县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形成推进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工作的整体合力。

2、加强投入保障,促进文化大发展。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为支撑、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区、州财政专项资金同时,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的投入,投入增长幅度应高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对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财政要确保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大力支持文体广电设施建设,把文体广电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切实加强文体广电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统筹安排,提高投资效益,防止重复建设。县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文化建设资金征收、捐赠和使用的监管。加大财政对文物维修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金采取赞助、捐助等形式参与文物保护。

3、加强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发展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规范购买流程。坚持风险和责任对等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关系,严格价格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开辟多种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种所有制成分、社会资金支持文化建设和进入文化领域,使政府主管部门从“办文化”转向“管文化”,形成以国有文化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建设格局。鼓励和规范文化社会捐赠,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募集公益文化发展资金。

4、加强人才培养,提供智力保障。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做好人才工作三个环节,创新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人才工作机制和培养方式,制定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培养、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文化骨干力量,带动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人才队伍整体发展。大力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编制配齐人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使文化人才的中坚力量与基础力量互为补充,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5、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国家和区、州颁布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信息传播服务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文化市场综合体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及文物执法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文化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