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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奇台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度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16:16:46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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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T001/2020-000203 信息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奇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15
文号 奇政发〔2020〕8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奇台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度自查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QT001/2020-000203
信息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奇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15
文号 奇政发〔2020〕8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奇台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度自查情况的报告

昌吉州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和区、州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自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十三五”期间耕地变化情况。一是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2016-2020年度自治区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均为11.67万公顷。经核查,2016年末耕地面积13.2628万公顷;2017年末耕地面积15.9339万公顷;2018年末耕地面积15.9358万公顷;2019年末耕地面积15.9358万公顷;2020年末耕地面积16.0413万公顷,实际耕地保有量均大于指标数。二是耕地增减变化情况。2016年度耕地减少0.0022万公顷;2017年度耕地增加2.6711万公顷;2018年度耕地增加0.0019万公顷;2019年度耕地未变化;2020年度耕地增加0.1055万公顷。2016-2020年退耕还林面积0.2103万公顷,2016-2020年塘坝占用耕地面积0.0012万公顷。三是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壤化验结果显示,近三年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呈上升趋势,耕地质量逐步提升。2015年耕地质量情况平均等别12,平均等级7,2019年耕地质量情况平均等别12,平均等级7。201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面积20.04万亩,2019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面积104万亩。四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情况。奇台县于2015年全面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奇台县推进落实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等方式,减少不合理用肥,有效地促进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2015年完成深松整地面积8.9万亩;保护性耕作11.5万亩。2016-2019年,累计完成深松整地面积58万亩;保护性耕作46万亩。

(二)“十三五”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情况。一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等规定,制定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12万公顷,超额完成自治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二是补划数量、质量落实情况。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用途管制制度,坚持把好“三关”(规划调整审查关、项目用地预审关、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关),严格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条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经核查,至今未发生违规调整计划、违法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三是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建设情况。根据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套合数据,奇台县无违法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占补平衡。

(三)“十三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一是耕地占用与补充数量落实情况。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2016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54.8357公顷,实际补充耕地54.8357公顷;2017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80.7243公顷,实际补充耕地80.7243公顷;2018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0.3059公顷,实际补充耕地10.3059公顷;2019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0.84公顷,实际补充耕地10.84公顷;2020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34.9813公顷,实际补充耕地34.9813公顷。二是耕地占用与补充质量落实情况。坚持占用耕地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所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均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要求,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三是“十四五”时期补充耕地潜力情况。“十四五”规划期内,全县预申报项目整治现有农用土地45300.81公顷,新增耕地潜力1771.45公顷,占比3.91%。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结束后,原有建设用地准备申报项目复垦32.70公顷,可新增耕地32.70公顷,占比100%。新增耕地主要来源为:1.条田内整理前的斗渠、分斗渠和农渠渠道占地;2.整理前漫灌时所需的田埂占地;3.原有耕地中夹杂的其他草地已经被农民在耕种中蚕食的部分;4.复垦是指原农村建设用地搬迁后宅基地和房前屋后零星空闲建设用地。现有条田内没有可开垦的未利用地。渠道、田埂单条占地面积都不超过600平方米。

(四)“十三五”期间农业结构调整情况。“十三五”期间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合计2115.3333公顷,其中:耕地调整为林地面积为2103.0667公顷,均为即可恢复;耕地调整为坑塘水面面积12.2667公顷。

(五)“十三五”期间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我县作为农业大县和自治区优质小麦生产县,小麦播种面积占全州的50%以上,承担着粮食安全的重任。“十三五”期间办理设施农业用地的,均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坚决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一般耕地(选址确实不可避让的,经论证后可以占用一般耕地),共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87宗,占用耕地面积24.07亩。

(六)“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一是建设规模。自治州下达我县“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394.96公顷,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区、州项目资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耕地质量。积极争取并严格实施土地整治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及项目区耕地质量均得到提升改善。四是工程质量。严格执行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制定《奇台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力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五是建后管护与利用。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函〔2017〕247号)要求,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管护协议,同时积极开展管护技术操作交底和培训服务,确保项目建成后得到有效管护和利用。六是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涉及项目均已按照要求录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并完成备案。

(七)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情况。一是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职责,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县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保障有力、保护有效。二是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我县始终坚持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不断加大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力度,定期进行耕地保护工作专项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各乡镇年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依据。强力确保了耕地保护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三是考核办法执行情况。我县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村组,严格奖惩,强化落实。

(八)土地复垦落实情况。根据《关于改进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8〕5号)精神,督促对土地造成破坏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作为建设用地申请的必要条件。

(九)破坏、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非法开荒案件查处整改情况。重点排查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在卫片执法、日常巡查、例行督察等工作的基础上,历年未整改查处到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4宗,具体情况如下:

1.小屯生态园

项目内容:该项目位于奇台县西北湾镇小屯村,于2018年9月通过卫片执法发现,属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监测面积1.4亩,均为耕地。

查处情况:已立案查处,罚款金额5250元。

整改情况:该项目林地手续已办理,批准文号为:新林资许准〔2019〕437号,在奇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位于限制建设区,拟按照单独选址项目组件上报州自然资源局。

2.第三中学道路

项目内容:该项目位于奇台县魁星东街,于2018年9月通过卫片执法发现,属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监测面积32.2亩,均为耕地。

查处情况:已立案查处,罚款金额77996元。

整改情况:该项目已调整为允许建设区,拟按照奇台县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一批建设用地项目组件上报自然资源局。

3.王兴元修建住宅

项目内容:该项目位于奇台县半截沟镇营盘滩村,于2018年9月通过卫片执法发现,属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监测面积1.9亩,占用耕地0.88亩。

查处情况:已立案查处,罚款金额20341元。

整改情况:该项目不符合奇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法组件上报。

4.张玉修建库房

项目内容:该项目位于奇台县西北湾镇西湾村,于2018年9月通过卫片执法发现,属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监测面积2.1亩,其中占用耕地0.91亩。

查处情况:已立案查处,罚款金额12080元。

整改情况:该项目不符合城乡规划,无法组件上报。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与经验

(一)强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成立了县、乡两级耕地保护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乡镇、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十三五”期间均下达我县落实耕地保护面积为11.67万公顷,其中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1万公顷,每年度均顺利完成保护任务。二是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单位“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奇台县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奇台县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耕地保护规章制度,严督实导,强化问责,确保不出问题。

(二)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各乡镇分别组建国土资源监察中队,具体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查处、整改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二是加大对基本农田的监管力度。对土地违法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坚决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受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限制,大量已开垦的国有农用地因缺水而撂荒,导致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实现占补平衡越来越难。

(二)根据《关于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7〕266号),奇台县2016年-2030年用水总量从69034万立方米压减至46388万立方米,需完成退减灌溉面积34.4万亩,在承担耕地保护任务175.05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5.65万亩的情况下完成2020年6.9万亩退地减水任务后,奇台县已无耕地可退,2021-2030年退减灌溉任务无法完成。

四、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的宣讲力度,增强干部和群众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严格问责追责。

(二)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精准扶贫为依托,有序组织土地整治入库,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环境有改善。有针对性地做好“提质改造、补改结合”工作,通过实施土壤改良、测土培肥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产能不下降,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有保障。

(三)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机制,从严查处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奇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