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奇台县贯彻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奇台县贯彻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确保《办法》顺利、有效、长治、稳定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统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和公众监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机制,落实部门管理职责,保护县容环境,提高居民规范养犬的自觉性,遏制违规养犬行为,引导和鼓励养犬人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减少犬患。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工作管理体系,决定成立奇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新安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张小斌市监局局长
魏志刚 公安局副局长
汤美辉 司法局副局长
杜淑斌 住建局副局长
路建阁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金明 财政局乡财局副局长
王 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姚吉文 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志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职务者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任务分工
公安局:1.确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广场、公园和其他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向社会公布犬只登记的地点和联系方式,受理养犬备案登记申请,对符合条件且已免疫的犬只,登记发放统一制式犬牌;公布投诉和举报受理电话,受理对违规养犬行为的投诉和举报。2.根据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犬只电子档案信息。3.制止和依法处罚违反规定的养犬行为。4.查处养犬扰民、伤人等治安案件。5.组建犬只抓捕专业队伍,捕捉禁养犬、无主犬、流浪犬以及决定扣押和没收的犬只;扑杀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犬只,以及依法应予扑杀的疫犬;6.对犬只收容场所实施监督日常管理。
农业农村局:1.确定并公布确定城区禁养犬品种名录以及具有免疫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宣传《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督促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并做好各项记录。2.加大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3.做好犬只驱虫工作,设计“犬只免疫证明”样式,监督指导动物诊疗机构为免疫犬只出具证明并建立档案。
住建局:1.负责公布投诉和举报受理电话,受理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查处违法流动售犬或者占道售犬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2.负责建立流浪犬只的收容和犬只集中收容场所,向社会公布收容的地点和联系方式。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办法》宣传手册派发到所管理服务小区的各家各户。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小区业主文明规范饲养犬只。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社区,对所辖小区内养犬人饲养犬只情况进行排查登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进行检验并依法处理。
财政局:负责养犬管理需要的经费保障。
司法局:负责普法宣传,组织动员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对犬只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和交易行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管理,协调各医院注射疫苗和狂犬病人诊治管理,做好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融媒体中心:1.利用奇台电视台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立体化、互动式宣传,广泛宣传《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2.围绕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认真做好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3.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
各乡镇:负责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4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养犬管理工作准备情况。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并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二)免疫、登记阶段(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31日)。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做好《办法》实施前建成区内犬只的分类管理工作,对符合规定的犬只,完成犬只的免疫、登记工作。免疫、登记阶段任务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将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全面整治阶段任务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将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在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长效规范阶段(自2020年10月1日起持续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养犬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要把《办法》的贯彻落实列入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把禁、限养犬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适时就《办法》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落细,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推动《办法》有效落实。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广泛宣传养犬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适时曝光违规养犬行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树立文明养犬新风,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要加强职能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完善各养犬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联动巡查执法机制,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开展联合动态执法巡查,有效的制止违法养犬行为。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部门要在每季度末报送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巴格达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