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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奇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4-03-15 09:57:17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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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同志》(新教厅〔201982)、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规〔20231号)精神,制定了《奇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2024年2月14日-3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

奇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