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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9:36:0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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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T009/2021-000018 信息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奇台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3-12
文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QT009/2021-000018
信息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奇台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3-12
文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各地、州、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新司通〔2018〕80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4月25日,由地(州、市)司法局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工作。

二、报名条件

此次执业核准考试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申请在县级市和设区市的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在县和自治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应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

(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未受到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七)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情形;

(八)有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实习;

(九)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从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和认证信息;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已实习人员表现情况的鉴定意见或拟接收实习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报名考试的政法系统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内容

2021年度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区统一命题,共一卷,计150分,分汉语言文字和维吾尔语言文字两种。考试范围和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基层法律服务制度。

合格分数线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需求综合衡量确定。具有法律服务职业资格及基层法律服务职业资格人员,申请执业核准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五、考试时间

2021年度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时间拟于2021年6、7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州、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考试报名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严格把关,稳步发展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人员。

(二)各地(州、市)司法局要认真统筹研究本地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布局,结合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人口结构等因素,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向广大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鼓励和支持住址在乡(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壮大执业人员队伍。

(三)各地(州、市)司法局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关于××地(州、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情况的报告》(附件2)《2021年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文本)报自治区司法厅。届时自治区司法厅将对各地报名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监督抽查。(联系人:赵琳娜 王雪琳 0991-2956459? 2956458电子邮箱:xjsftcjfzc@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