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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8 12:47:47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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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噶尔公安局,各县市公安局,准东公安分局:

今年以来,在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州各县市、各部门以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为中心,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隐患,有效确保了全州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当前,我州已进入冬季,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加,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2017年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7年11月21日


2017年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公安厅统一部署要求,州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州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昌吉州公安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 长:于 飞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副组长:程 锴 (昌吉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潘正国 (州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

李振刚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忠毅 (昌吉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乔 锋 (昌吉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各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吉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市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民警,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各县市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一是各县市公安机关要提请县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切实把本地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找准。公安派出所要结合人口管理、治安防范等工作,会同街道乡镇综治维稳部门重点开展群租房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认真梳理隐患清单,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形成专题报告报党委政府推动解决。三是要根据摸排情况,合理分配六类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账号,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户籍化系统录入,其他场所由公安派出所负责户籍化系统录入,确保六类重点场所单位全部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范畴。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报请县市政府确定并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提请政府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对小单位、小场所,要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达到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界定标准的,要督促派出所报备上级公安机关,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四是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提请县市政府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火灾高危单位、大型城市综合体等规模较大的高风险场所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三是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四是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五是推动少数民族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12月20日前,督促场所单位会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聘请持证电工开展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各县市公安局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安〔2017〕5号)、《自治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新政办明电〔2017〕247号)、《关于印发<自治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安生字〔2017〕14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传〔2017〕2号 ),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提请县市政府组织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积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二是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隐患问题,12月20日前完成“一栋一档”建立以及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落实消防日常管理职责;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12月10日前,全州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和自治区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自治区两会前,要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地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对重大火灾隐患、不放心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盯、巡、守、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县市、各部门分管消防领导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一是各县市公安局要会同综治部门推广使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消防模块,落实基础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处理、违法行为举报、分析统计等信息化管理。二是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三是公安派出所要结合网格化巡逻防控、入户检查走访、社区警务等工作,落实三级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小场所、小单位的检查,指导社区、居(村)委会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一是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新消联办〔2016〕10号),会同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100%的社区创建达标。二是公安派出所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三是公安派出所要指导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院长集中开展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清理电动车停放充电、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等“三清活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便民警务站和10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要提请政府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重点街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采取“租、买、改、建”房屋或者依托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站等方式,因地制宜的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县市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指导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5、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各县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消防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重点开展“九小场所”(指小商铺、小饭店、小网吧、小歌厅、小宾馆、小休闲健身、小诊所、小教学、小生产加工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一是要全面排查。组织社区(村)警务室民警结合治安管理工作,在年底前逐一完成摸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强力整治。重点开展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加装可燃门斗、违规住人、门窗设置铁栅栏、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楼道堆放杂物“七类严重火灾隐患”的清查行动。县级公安机关要对派出所“七类隐患”清查行动实施“周调度”、“月小结”,督促指导派出所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排查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将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地雷”挖出来。

各县市也要针对本地区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集中供养机构、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三)全力备战谋打赢

1、开展冬季练兵。强化全体官兵、专职队员基础体能、应用技能训练及合成操号训练,微型消防站队员重点开展初级灭火技能训练,做到“三知四会两清”,大队干部每天训练不得少于1小时,中队官兵、专职队员每天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大中队每周开展1次集中授课。加大对车辆器材装备的熟悉和训练力度,大队干部熟练掌握个人防护、防暴、卫星电话、移动终端等装备操作应用,中队官兵熟练掌握本中队4大类消防车和14类器材装备操作及应用做到“五知一能”。支队分批组织大队指挥员不少于5天,中队指挥员、攻坚组队员、专职队员不少于10天灭火救援业集中培训,各大中队组织辖区内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不少于3天的初级灭火技能培训。

2、强化熟悉演练。各单位继续推进石油化工企业“一厂一策”和高层、地下、城市综合体建筑“一栋一档”活动,对除加油站、加气站以外的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编制“一厂一策”档案,对所有城市综合体、非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和营业性地下建筑(场所)全部编制“一栋一档”档案。中队每周熟悉演练时间不少于2天(4个半天)。各地两会前,各中队要对涉会场所、代表住地至少演练一遍,制作完成涉会场所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和现场执勤方案;春节前,各中队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

3、完善数字化预案。各单位要结合熟悉演练,修订完善“六熟悉”卡和灭火救援预案,拍摄影视频资料。1月20日前中队重点单位数字化预案编制不少于辖区重点单位总数的8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预案制定率要达到100%。非重点单位中的危险化学品场所、高层建筑、地下营业性场所和综合体建筑要全部制定应急处置卡。

4、开展水源普查。2月10日前,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消防水源再开展一次普查测试,逐一检查市政消防水源完好情况,并及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对于因埋压、损坏无法使用的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供水保障方案,明确多队协同作战时的供水方式,并组织开展多队协同供水训练。

5、落实防寒措施。各单位要按照《新疆消防部队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气象信息预警研判等战备制度,严格落实油品标号达标、水泵管线保温、御寒物资配备、车库防寒保暖、装备防冻等十项防冻措施。12月、1月、2月分别完成一次举高消防车防冻、液压装备防冻等八项严寒天气装备实战性能测试。

6、修订战斗编成。各单位在人员、装备变动时,及时按照“定人、定车、定岗、定位”的要求,修订和调整战斗编成。

将社会联动力量、灭火救援专家组、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专职消防队和石油化工企业工艺处置小组纳入各单位专家数据库,定期开展测试拉动,做到与辖区各类应急联动力量联络畅通,确保辖区内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做到灭小灭早。

(四)强化宣传提素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深入推动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安装工作,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分级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高层建筑楼栋长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所有地级市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自治区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3日前)。各县市公安机关要下发方案、召开会议,加强多警种联勤联动。要逐级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冬防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县市公安机关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县市公安机关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提请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县市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各县市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各县市要提请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推动全面实施消防安全行业标准化管理,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要将提升执法工作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

(五)积极争取支持。各县市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重大火灾隐患、技防物防措施、小型消防站建设等重大问题。

(六)严格督导考评。各县市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州公安局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县市工作情况。

各县市局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3日前报消防支队,自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福丽、刘志、吴晓楠

联系方式:0994-2292119(传真)2513119、229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