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园管发〔2018〕1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奇台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管委会各局室、园区各企业:
《关于加快奇台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奇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关于加快奇台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园区改革创新、整合优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根据《昌吉州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办发[2018]19号)和《加快自治州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8]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奇台产业园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总要求和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全面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延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使园区真正成为经济发展主战场、绿色发展示范区、产业转型主平台、深化改革创新区。
(二)基本原则。
――优化功能,集约发展。适当控制园区的数量和规模,通过整合功能雷同、特点互补的产业聚集区来拓发展空间,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再造,形成规模效应,促使其实现内敛式、集约式发展。
――产业升级,集群发展。改造传统产业调存量,培育新兴产业优增量,淘汰落后产能做减量,促进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形成按产业链纵向分工和相关产业横向聚集的集群发展格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理。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破解突出问题,保障环境安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总体目标。
――绿色园区基本建成。到2020年,产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各类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明显下降,完成自治州下达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基本实现园区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清洁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园区环境监管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奇台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园区改革深入推进。到2020年,形成产业园区经济管理职能凸显、权限职责清晰、市场运作规范、布局科学合理、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现代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集群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2020年,形成以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产业园区为多点支撑、产业特色突出的1个产值达百亿元以上的发展格局。
二、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
(一)规划引领,集约集聚。科学修订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产业规划、环境保护、水资源及安全生产等专项规划。按照”三规”(城市总体规划、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严禁擅自调整规划。突出龙头带动、市场带动、配套带动、品牌带动,引导通过承接产业链转移,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产业园区重点培育2-3个主导产业。
(二)清理整合,统筹提升。鼓励和支持奇台产业园区对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及小而散的周边产业集区进行清理、整合,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服务(原则上不超过1个园区)。鼓励园区与园区之间采取“飞地经济”“园园合作”“品牌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协作,探索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新模式。学习借鉴2018年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定出台发展“飞地经济”的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
(三)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昌吉州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昌吉州乌昌石区域2017年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方案》(昌州党办发[2017]90号),根据园区区城环境承载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条件招商选资,不得引进“三高”项目。严把园区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环评审批“三联动”,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入园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能评、环评、水耗评价,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支持有利于构建企业间生态工业链的项目入驻园区,努力形成产业之间的配套关系,延伸产业链。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均应达到同行业疆内先进水平。
(四)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落实《昌吉州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二产抓重点,加快构建具有奇台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一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坚持多元化发展,以石材加工和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展览为主,延伸石材产业链,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展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石材生产加工集散展示中心;依托奇台农业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以农牧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制造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百项技术改造示范工程”,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二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落实《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以天山电力为龙头,加快培育高端输变电、农牧机械和工程机械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向醇、烃、苯、醚、气等方向延伸,建设奇台产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支持蓝山屯河发展工程塑料、化工新材料高端产品,提升附加值。支持新疆景化聿生物科技,苯加氢精制及粗酚精制生产线及其衍生产品。以石材园区为重点,打造以卡拉麦里金为主体品牌的特色花岗岩加工产业基地。三是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金融、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工业旅游等生产性服务业,破解制约工业发展瓶颈。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加快培育1-2个以鑫丰源为主的“奇台礼物”区域品牌电子商务物流网建设,努力形成与工业发展相适宜的生产性服务体系。
(五)推进园区绿色发展。一是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根据《自治州工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编制工作和自治州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制定,科学指导绿色产业发展。以化工、建材、电力等产业为重点,打造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园区。以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大力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创建绿色园区,5个绿色工厂、1个绿色设计产品、1个绿色供应链。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认真执行国家化解产能过剩产业政策,依据《昌吉州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严格执行技术、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落后产能应退尽退,为先进产业腾出发展空间。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降低重点产业能源消耗、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实施清洁生产行动,开展百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园区。
(六)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向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创新试验区学习,建立产学研用融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打造科技创新载体。二是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2018年争取获得自治区新产品鉴定2项,企业技术中心或者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认定1家。三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工作,支持鑫磊、蓝山屯河、华麦新粮等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倡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达到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和精品名牌产品。
(七)加快发展互联网+制造。一是实施两化深度融合。2018年,争创1家自治区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将奇台产业园区培育成自治区两化融合试验区。二是大力推进智能制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基础、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为龙头,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分类推进化工、装备、煤电、建材等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以及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和数字矿山、智慧园区建设。三是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工业企业内网改造升级,到2020年培育1-2个具有较强示范引效应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大企业建平台和中小企业用平台双向迭代,互促共进。四是加快信息产业园建设。以新疆电信信息化示范基地、中国移动新疆(昌吉)云数据中心、中国联通新疆(昌吉)云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推手。依托《关于加快新疆信息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新疆信息产业园云计算基地招商力度,力争引进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入驻奇台。
三、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
(一)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一是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推园区按照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建设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逐步建成完整的排水和中水回用系统。园区废(污)水产排企业必须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坚持“管网先行”,在园区新建和扩区改造中,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到2018年底,建成碧水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并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完善固废处理处置设施。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建成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强力推进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确保园区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理。
(二)加强企业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园区管委会督促指导园区企业实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废(污)水稳定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和现行排放标准,入园企业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100%。积极实施区域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先配置利用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源,鼓励通过政策引导和价格调节等方式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园区管委会及园区内各企业要加大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尤其是有毒气体的收集及处理,严禁有毒气体排放。园区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改造落后生产工艺,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不得擅自停运或闲置废气、粉尘处理设施,更不能超标排放。三是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园区管委会要完善固废处理处置监督机制,明确固废处理重点管理环节及其在贮存、转移、加工利用、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要求,积极推进产废企业源头减量,强化源头减量措施,实现固废处理处置全流程管控。禁止将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四是加快推进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强化污染源控制,对城区内污染企业全面实施搬迁改造。鼓励搬迁企业同步进行技术改造和改制重组,促进产品技术提档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设备,严格实施落后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防止异地简单复制和落后产能转移。支持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环保水平。
(三)完善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园区管委会应根据园区自身特点,明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园区综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园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鼓励园区企业建立重大风险单位集中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配备应急物资,逐步实现企业、园区、所在地政府互联互动、应急联动,建设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园区管委会应按奇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确定不同预警级别需要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组织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强制性减排措施。
(四)提升环保监管能力。一是实施公众监督。园区管委会通过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着力提升公众参与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环境问题排查力度。园区管委会环保局定期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未达标排放、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禁止生产;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报县环保局依法关停。三是加大环境监测监察和违法惩处力度。园区管委会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污源在线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加大环境监察和违法惩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惩处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以及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
(五)强化服务保障。一是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园区管委会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向社会购买专业化环境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境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环境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环境治理等环保一体化服务和解决方案。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引导。积极争取自治州园区专项资金对编制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不断提高园区科学规划水平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园区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行维护。三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园区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园区环保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工作人员和执法设备,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园区环境保护问题排查,科学制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分解园区环境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同时督促园区内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奇台产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统筹规划落实政策,研究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重大问题。建立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理顺园区体制机制,促进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县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红军 县委常委
副组长:马金山 政府副县长
成 员:盛红海 经信委主任
武源刚 产业园区副主任
解军文 发改委主任
王 斌 国土局局长
张兆智 环保局局长
康虎林 水利局局长
吴刚瑞 气象局局长
闫相和 安监局局长
高 伟 规划局局长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
园区深化改革绿色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先行先试。特别是抓住创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治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契机,加大对产业园区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绿色园区的财税金融支持。鼓励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用PPP模式进行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并根据本地绿色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继续执行《奇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试行)》,加快健全完善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和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发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领域的专家和创业团队。实施优秀企业家、高端经营管理入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建立实施特殊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或期权激励、创造收益按比例返还、住房补贴、项目经费资助等多种措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四)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奇台产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完善绿色园区发展绩效评价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园区设立、扩区、升格、奖励的重要俅据。园区管委会(园区管理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制定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强化督查和执纪问责。县(园区)督查部门采取立项督查、专项督促、常态化督促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园区落实园区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及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履行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出现重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