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招生信息】奇台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14:13:02 来源:奇台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奇台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通知

为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现将2025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县城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乡镇一年级学生持户口簿等材料直接到对应乡镇学校现场报名,乡镇六年级毕业生根据直升政策,由教育局将毕业生花名册批量转入直升初中,需在其他中学就读的乡镇毕业生依照城镇小学毕业生招生要求在网上报名入学。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10:00-7月20日20:00。家长注册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完成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

2.在线预审时间:7月15日-25日。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线上信息预审核,审核情况可登陆平台查询,信息预审未通过的将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补交相关材料。

3.线下审核时间:7月26日-8月5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网上报名预审情况和家长补交材料情况组织线下审核。对材料存疑的,各学校要协同县不动产中心、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房产资料和户籍资料进行核验确认。各学校将复审结果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局审核。

4.学位确认时间:8月6日-10日。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可收到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5.乡镇学校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0日-20日。

四、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学生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正确选择入学类型,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图片要清晰可辨认,否则影响审核、派发学位。

2.家长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核对,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如通过核验后发现家长提供的印证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则该生信息不予审核,并根据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各学校招生名单均以教育局最终审核公示的结果为准,学校不得单独招收未经审核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需准备的印证材料

1.网上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学生户口页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原件照片(或明确监护关系证明照片)、父母结婚证照片(或监护权证明资料照片)。

2.在奇台县城镇有房产的需提供由奇台县房产登记办理机构颁发的,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新疆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打印)。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二手房交易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契税发票等。     

3.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在本县租房或借(寄)住他人房屋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所属辖区办理的电子居住证。

4.本地户口在城区租房或借(寄)住他人房屋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廉租房协议等资料。

5.以下情况还需提供其他印证资料:

(1)父母分户或离异的需持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确定法定监护人的判决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父母死亡后监护人发生变更的需持父母死亡证明及法定监护人变更手续。

(3)祖孙三代在一个户籍上,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必须到县房管部门开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方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的片区学校就读。

(4)如无法证明房产所有权,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相关证明;私人协议购买无法过户的,需出示房产预售登记证明、契税发票,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认定在该片区租住房屋。

6.现场审核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所上传的各类证件、资料的原件。

六、招生批次

起始年级招生将根据我县学校分布情况进行划片招生,根据学生户籍、住房情况将我县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划分为六个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依批次录取,招生计划数录满后,其他批次学生调剂到周边学校入学。

1.一批次 城户城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城镇户籍且在学校片区内购买住宅(一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2.二批次 农户城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乡镇户籍(除奇台镇以外各乡镇,不含兵团)且在学校片区内购买住宅(一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3.三批次 外户城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外省、外县市户籍(含兵团户籍)在本县工作并在学校片区内购买住宅(一年及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4.四批次 城户租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城镇户口,在城区工作并在学校片区内租住他人房屋(含廉租房)的,需提供监护人在本县城镇无房产证明,下同。

5.五批次 农户租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奇台县乡镇户籍,在城区工作并在学校片区内租住他人房屋(含廉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

6.六批次 外户租房。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非本县户籍(含兵团户籍),在城区工作并在学校片区内租住他人房屋的外来务工随迁人员。

注:片区内购房不满一年的,在片区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入学批次优先于租房或无房人员,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入学。借(寄)住亲属房产的,需提供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县调剂入学。

七、国家有关照顾性政策

1.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干〔2023〕3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相关政策落实。

2.建立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在家长房产不变、婚姻关系不变、监护人不变、片区内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将家庭第二个起始年级入学孩子与第一个孩子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地接送孩子难题。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工作要求

1.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资料,按时报名,对于不按时报名的新生,学校不能保障提供学位。对于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的,由教育局根据《奇台县中小学招生片区》学位情况统筹调剂至周边学位充足学校。如有其他情况,经奇台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未尽事宜,按照《奇台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94-7226284(教育局纪检监督)

0994-7221015(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