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奇台县第11批(2023年)福州“榕树”助学基金的公示
福州“榕树”助学基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遭受意外灾害、重特大疾病家庭学生、在职教师。根据《奇台县福州“榕树”助学基金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和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局认定领导小组认定审核,初步认定马嘉烁等627名学生、5名教师符合福州“榕树”助学基金的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节假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大教师可向教育局学生资助负责部门或昌吉州师资管理办公室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据实处理。
受理电话:奇台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0994-7211318
附件:奇台县第11批(2023年)福州“榕树”助学基金.xls
奇台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