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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17 19:30:27 来源:奇台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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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

津贴发放流程

根据自治区党办发【2011】31号文件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现将奇台县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流程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对象

具有奇台县行政辖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待遇。

二、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一)80岁-89岁每人每月补助50元;

(二)90岁-99岁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三)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三、基本生活津贴申请的程序

老年人基本津贴制度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调查核实进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县卫健委(2018年前为老龄办)审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

四、基本生活津贴资金筹集和发放

(一)津贴筹措管理:

80岁以上津贴由自治区财政拨付50%,地方财政自筹50%。卫健委开设专户进行管理。

(二)津贴发放程序

2018年6月之前发放程序:各乡镇将该季度津贴审核汇总后上报老龄办,上老龄办工作会通过,然后向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附各乡镇汇总表),财政局社保科、预算科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上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拨付老龄办专户,再通过转账支票给转账给乡镇,由乡镇再拨付给村级后监督各村采取现金发放形式(须老年人签字按手印)发放给本人。

2018年6月之后发放程序(根据昌州民字[2018]97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确定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统一由农村信用社代理发放并纳入财政一卡通平台管理”的要求,我县开始采取打卡的形式发放):各乡镇将该季度津贴审核汇总后上报卫健委后,由负责老龄工作人员汇总初审核,交会计审核签字,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上卫健委党组会议通过,再向县财经委员会提出拨付津贴的请示,财经会议通过后财政局社保科就通过财政大平台拨付卫健委专户,卫健委再将资金拨付到农商银行的高龄津贴专户,同时将各乡镇的津贴发放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同发送农商银行,农商银行审核身份证、名字、卡号信息准确、资金数额准确后打卡发放。

办理部门:奇台县卫健委妇幼计生科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夏季 10:00-14:3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咨询电话:胡金惠   15001692511

附件: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