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决定、命令,执行芨芨湖镇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会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编制和执行芨芨湖镇的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执行财政预算。
(四)负责芨芨湖镇行政区域内的公安、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民族宗教、信访、安全生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五)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六)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办理奇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30,16:30-20:3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冬季)
工作地点:奇台县芨芨湖镇人民政府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刘景伟
联系电话:0994-72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