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及本级党委的决定,执行大泉塔塔尔族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执行大泉塔塔尔族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大泉塔塔尔族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奇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10:00-14:00,16:00-20:00(夏季);10:00-14:00,15:30-19:30(冬季)
工作地点: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人民政府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秦鹏
联系电话:0994-738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