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行政处罚】奇台县XXX农资经销部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发布时间:2024-11-15 12:17:02 来源: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奇台县XXX农资经销部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

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2024年8月23日,接到新疆XXX有限公司(下达单位:昌吉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奇台县XXX农资经销部销售的微生物菌剂肥料进行监督抽样检验报告。经检验,其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标准的规定,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奇台县XXX农资经销刘某存在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十一条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刘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